广东省广州市日前启动图书馆立法工作,《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已被列入今年广州市立法提案项目。该条例的最大亮点是拟规定“每条街(镇)都设立独立运作的公共图书馆”。而根据现行政策的规定,区(县)以上才可设立独立建制的公共图书馆,区(县)以下及街(镇)图书馆和社区(行政村)图书馆依附文化站而设立。对此,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图书馆建设应高于“国标”,因此条例拟要求街(镇)都设立独立运作的公共图书馆。
据了解,目前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实现每1.5万人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我国香港地区已实现每9.2万人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如果广州市的街(镇)都设立独立公共图书馆,将实现约每7.7万人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
文献来源:2013-05-20   中国文化报-7
作者:卢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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