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返区生下周五报名审批

    记者上月29日获悉,今年越秀区小学升初中的返区生将于5月11日办理报名审批手续,一旦获批准具有派位资格的返区生将采取第二批电脑派位的办法升学。

  按规定,返区生需要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是需具有越秀区常住户籍(含蓝印户口),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为户主且为本户主房产的产权者,户口簿上的地址应与学生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一致,且学生目前在越秀区的居住场所为唯一居住地。二是在越秀区租住房屋(须为在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需提供经市房管局确认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学生本人户籍(含蓝印户口)迁入越秀区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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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2012-05-02   羊城晚报-AII1

作者: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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