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家长捐款给高三老师发“补课费” 省实回应:学校从来坚拒收钱

    昨日,网传广东实验中学“倡议高三学生家长捐款”,“一个班2万多,20个班40万”,平均每人500元,用于给老师发“补课费”,一时引起轩然大波。其后,校方回应:捐款纯属家长委员会自发行为,并非学校提议,学校也没有收到这笔钱,并正在处理此事。家长会秘书长则表示,“捐款没设最低限额,多少不限,也不存在实名捐款的做法。”

  微博曝光

  实名捐款平均每人500元?

  12月4日晚9时58分,一条由广东实验中学高三学生发出的微博在网上引起热议。该微博称,在12月4日召开的家长会上,有家长代表向与会家长号召捐款以奖励教师。虽然打着“自愿”旗号,却要家长在信封上签名和写上金额。微博上还透露,某班级共捐了2万多元。

  转帖的网友简单算了一下,一个班2万多元捐款,平均每人500元,“怎么那么豪爽呀?”部分网友认为,老师工作辛苦,有这样的奖励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有网友认为,“这是逼捐啦。老师教好学生是义务,不能靠家长奖励来产生动力”。

  就在该微博发布不到30分钟,网友蔡××跟帖表示此事是“家长委员会倡议的,同年级无关”。有网友跟帖称,“捐款是家长提出的,对这些敬业的老师们表示感谢并捐款”。

  学校回应

  家长自发捐款与校方无关

  广东实验中学校长郑炽钦、教导处一名姓江的主任昨日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对事件知情:“捐款倡议纯属家长委员会自发行为,并非学校提议。目前高三级的老师们都没有收到这笔钱,这笔钱目前不知辗转到了谁的手上。”

  教导处江主任表示,学校肯定不能这么做,过往好几届家长委员会都有提到向教师“捐款”,并就这个提议征求学校建议,学校一直都坚持拒绝。今次又有学生家长委员会自发给学校高三老师“捐”补课费,这可能出自家长对教师的感激。

  江主任强调:“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以来,并没赋予家长倡议捐款等收费权力。现在学校正在处理这件事,并要求家长委员会的有关人士妥善处理好款项,给学校一个处理方案。学校会继续跟踪。”

  家长会

  无设最低限额和实名捐款

  昨晚10时,广东实验中学高三年级家长会秘书长刘女士接受了新快报记者的电话采访,她也证实了这次捐款事件,并解释捐款是由家长会这个“民间组织”自行决定的。让每个班的家长委员同该班级的家长进行联络,“在一致决议以后,决定进行这次捐款”。

  对于捐款设定了最低限额,并要求家长在捐款信封上署名的说法。刘女士表示,她当天在捐款现场,“可以用人格保证”没有设置最低限额,也没有搞实名捐款。她还称,现场就有家长表示不会捐款。

文献来源:2010-12-07   新快报-A16

作者:李斯璐 魏蔚

点此查看报纸原版

查看相关: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