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体育场今昔
广东省体育场,从最初一片荒野之地到有简易体育设施,从解放前的局部发展,到如今能坐三万人的现代化灯光足球场,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经过不少艰难曲折,不少热心人士积极工作,为场的建成与发展,作出很多有益的贡献。
一、解放前沿革:省体育场一带的地方原名东较场,是练兵演武之地。由于此地宽阔平坦,当时驻在附近的一些兵营,常常在此习武与检阅自己的队伍。1900年,东较场开始有一些不规则的场地。从1906年起,曾多次在此举行过“省运会”。1931年12月省府第六届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议“省公共体育场(即东较场)由省教育厅负责管理”。教育厅当即派员会同省体协接收所有设施、场所、建筑、文卷。至此,东较场体育场已初具规模,除原有场外,东边地区达现今市化工局一带,西边至今江南橡胶厂与电信大楼一带的空地,北达大东路(中山三路)都属该场场地。设施则有环形四百米跑道田径场,场内设有跳高、跳远沙池,中场为足球场,东西两边各有一个篮球场。1935年9月,广东省体育专科学校创立,促进了东较场的发展。省教育厅指定东较场平时作为省体专的运动场,省体专在场东建筑校舍和体育馆。后来再划出空地,建成两个网球场。从此,省、市较大的运动会经常在这里召开,而省体专的师生,则作为上课和训练之用。那时,体育场的四周仍然是没有围墙的,只有竹木相间的篱笆,可以乘隙进出。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翌年,广州沦陷,东较场遭到严重破坏。日伪把它作为军用仓库,四周以铁丝网围着,筑碉堡、挖战壕,并在中间建了一条轻便的铁轨,作运输军用物资用。抗战胜利前夕,盟军飞机不断扫射轰炸,东较场便成了一片颓垣断壁的劫燹之地。
1946年1月,许民辉、李棣华回广州,负责恢复省体育场的筹备工作。许民辉等在筹措经费、实施建设等都做了大量的工作。1946年5月,省教育厅任命许民辉担任省体育场场长,李棣华、苏广炽、马杏修等负责各部工作。同年10月,省体专正式复课,但这时的省体场,面积再次缩小,西面地段被当时国民党军部占用为军用物资工厂;东面体育馆和相当于两个篮球场左右的空地为军用仓库。至此,省体场东西南北界线全部定形,就是:中间保留一个主场(田径场兼足球场),南北各一个篮球场,一个网球场。1947年为迎接十五届省运会,篮球场建了五级木看台,还建了一个十多米的大会中心司令台,田径场东西两边也建了长约一百米左右的三级土砖看台。6月,第十五届省运会开幕,东较场负责田径、篮球、足球等主要项目的比赛。
二、解放后的蓬勃发展: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党和人民政府重视体育,为东较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解放初期,省体专只剩下十二个师生,马杏修就是其中一人。马杏修,1946年毕业于美国鲁省大学体育系,回国后在省体专任职,工资极少,但他一样什么都干,篮球、排球都搞。在当时场地没人管理的情况下,他挺身而出,大胆负责。他在解放前夕,团结大家,保护场地器材,免遭破坏,减少损失。与他共同努力的有职工庾兆铭(现在市洪德球场职工),教师姚若欣与苏广炽。解放后十天左右,省教育厅派彭华和李若青(曾任三元里广州中医学院党委书记)来接收,他们勉励大家各遵职守。同时,宣布指定马杏修为临时负责人,交从11月起,体育场职工按供给制发给工资。他们积极维修好场地器材,热情接待各种庆祝解放的大小会活动,如庆祝元旦和市篮球比赛等活动。马杏修在照顾好行政事务、比赛等工作外,还训练“新生”篮球队,并参加了比赛。
1950年7月,省教育厅调派黄桂清为场长抓行政管理,马杏修任副场长抓技术业务和竞赛训练。另调郭润根来搞场地管理维修保养,全场只有七人,正式成为一个独立单位,归省教育厅领导。这时,业务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经常来场举办校际比赛。1951年,为迎接中南区召开的篮、排、足球比赛大会举行选拔赛,赛程持续了一个多月。成立代表队后,在省体育场住宿、训练,香港也派男、女队来参加,并在省体场停留二天,同去武汉。不久又举办东山区区运会。是年底,篮球场建了八级木看台及安设灯光,供晚上举行比赛。场内的健身室放置七八张乒乓球桌。我国著名的乒乓球运动员姜永宁、庄家富、梁焯辉、容国团等也常来省体场训练。
1951年间,国家体委号召全国开展广播体操,黄桂清场长认真贯彻,组织在场职工训练,轮流到附近的工厂、学校、机关督促开展和指导他们练好广播操、劳卫操、工间操。并为各单位训练劳卫操骨干600多人。
1953年8月,省体委正式成立,省体场归省体委领导。马杏修调国家队后,黄桂清独当一面,肖学轩调回体委,先后增加黄治林、吴海、叶楚林、黄华荫、姚均等。设行政、财务、场地、竞赛各组。是年,足球场建铁架看台100张,每张8级,5米长,全场可坐8000人,篮球场也完善灯光设备,建了铁看台,各种比赛用品、器材增加不少。这段时期小型足球开展活跃,第一批省队队员,如黄福孝、冼永泉,关辉舫等经常在这里训练和比赛。新开设的专修班200多人,也在省体场训练上课。1958年专修班并入广州体院运动系,省体场正式成立业余体校。业余体校的成立,来势迅速,以第一届全运会为号召,以业余运动员为基础。没有待遇,没有补助,只有比赛或表演时才发交通费,但群众热情高涨,教练积极负责。队伍计有:男、女篮球班120人,手球班50人,排球班50人,男、女体操班80人,男女乒乓球班100人,足球100人,田径120人,随后又增加网球班20人,无线电班30人,航模、摩托车也常有一些表演和集训,班次不经常。以后增加姚若欣为教务主任。
1961年,我国经历了经济困难时期,体育事业相应调整,体校各项目保持,人数减少,但质量提高,并逐渐明确以青少年为主;以学校学生为主(也还保留一些社会青年和街道积极分子)。1960年,建立太极拳、太极剑班,教师有邓锦涛、黄啸侠、陈昌棉等。到“文化大革命”开始前止,共办四十多期,训练骨干人数1200人。这些人员学成后,回各区、各公园、场地、街道举办各种类型的太极拳、太极剑、24式、48式、88式、简化太极拳、剑等,班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
在这段期间,训练工作作出可喜的成果。培养上送给省队的体校学生人数为女篮11人,男篮3人,足球4人,田径9人,体操6人,网球2人。著名的运动员有翁超健、黎守成、区雪霞、李彩霞、赖伟文、王炎武、李胜女、余帼嫦、王守仪、余锦佳、李宛馨等。是年省体场获省体委颁发奖状和奖金2000元给体校购置服装器材用品,这是省体场首次获得上级奖金。
“文化大革命”开始,省体场的教练、干部先后下放干校劳动。以秦思义、黄健梁、陈玉玲为领导小组,维持正常业务,留场教练、工作人员共14人。
1971年逐渐恢复,体校以黄健梁为副校长,张承加为业务组长,徐煜来为场地组长,陈思娇为行政财务组长,秦思义为场长,江健吾、李刚为副场长。
粉碎“四人帮”后至84年这段期间,省体场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因整顿市容建设需要,北面再南移50米,整个省体场固定为总面积4万3千平方米左右。首先,为迎接一系列国际比赛,建成新型、美观、雄伟的司令台。看台相应加高。1971年,建成23级钢筋,水泥结构的看台。沿看台背面圆周逐渐建成200个房间和办公室、休息室、舞厅、商店、招待所。1980年建成现代化灯光足球夜赛设备(高钢架、610千瓦),篮球场则完善有7000座位的灯光球场。先后承担了多次国内外重要比赛任务。如美国田径队访华表演赛、世界网球第一号种子选手搏格的表演、七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足球邀请赛、十五个国家和地区的网球精英大赛、四个国家八个队参加的国际女子足球邀请赛、每年一度的“省港杯”足球赛、国内排球甲级联赛、足球甲级联赛和历届省运会安排的田径、篮、排、足球等项比赛活动,都顺利完成了。老体育场在繁重的任务中,在开放搞活经济的政策中焕发了青春,获得各方面的好评。
在完成各项重大比赛任务的同时,建立了有300个床位的招待所,以利省、市体育界往来住宿。有可容500人同时活动的旱冰场(滑雪屐),可容200人的文娱舞厅,又设服装、饮料服务等。为国家积累资金数十万元。而且,能真正起到方便群众的配套活动,使体育场成为祖国南大门的一个文明窗口。
在训练方面,体校在这段期间成绩显著。现有体校业余学生男生140人,女生185人,其中重点班学生165人。由1972年至1984年,输送给省队运动员:女篮15人、男篮17人,足球20人、田径10人,体操3人共65人。输送给省、市体校男女篮6人,足球9人,田径9人,体操8人共32人。输送给其他单位(各体院、各军区)女篮21人,男篮28人、足球55人、田径21人,体操6人共131人。突出的参加奥运会和亚运会取得优秀成绩的有余壮辉,参加奥运会比赛的中国女篮队长李晓勤,获得国内多次第一名的田径好手梁伟强,足球名将吴育华、黄军伟、谢志雄、余伟腾,篮球主力杨惠萍、王真,网球新秀林宁及参加国家队省年集训的体操队员钟琼等。另外在1985、1986两年新添新生力量输送省队15人,输送给省、市体校3人,输送给其他单位13人。这段期间,教练队伍得到充实。任职情况如下:场长黄健梁,副场长何冰兼体校校长,副场长徐煜来,支部书记张怀泽。从1986年3月开始改革,场下设:体校、业务科(场地、竞赛)、行政科(财务)、招待所、服务部等部门。干部、教练职工总人数81人,并逐步试行聘任制和合同制。同时实行场长责任制,经济包干并从行政管理型过渡到企业管理型。 这一改革将坚定地逐步完善。
省体校在这段期间,还兼顾与开展各种协会的活动,比较主要的有:省田径协会、省武术协会、篮球协会和老人体育协会。成立了老人体育活动中心,凡他们所提的要求,尽量优先得到安排,以利于推动各项工作。展望未来,省人民体育场将随着广东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祖国体育事业的大发展,争取各项设施进一步完善,数量质量争取进一步现代化,为推动体育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为开创建设体育强国的新局面而努力。
1992年5月


文献资料来源:1994年   摘自《东山文史》第五辑

作者:黎胜著

索取号:K296.51/39/5

本馆校对:戴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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