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的规格是相当高的,凡委员者,不是国民党的元老,就是广东省政府主席,级别最低的也是省建设厅、财政厅的厅长。如邓泽如,他是同盟会的元老,曾“毁家纾难”。变卖自家的橡胶园,捐献巨款给孙中山用作革命经费;黄隆生是早年追随孙中山革命的越南华侨,曾应孙中山先生之邀,设计中山装,对孙中山先生忠心耿耿。这些老资格的要员,对筹建纪念堂、纪念碑事宜,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定期聚首,召开筹委会会议。
以邓泽如为首的筹委会,从1926年6月至11月,共召开了4次筹委会会议。1927年5月,李济深接手后至1929年1月15日纪念堂、纪念碑举行奠基礼的这一年又八个月间,筹委会召开了约15次筹委会会议。也就是说,平均一个月多一点儿就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议决筹建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
从硕果仅存的《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抄件清册》中,笔者共找到了自1926年11月3日至1928年11月28日召开的18次筹委会会议中的7次会议的议事录,特摘录如下: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事录
时间:民国十五年十一月三日(1926年11月3日)
地点:(不详)
主要内容:筹款议案。
会议详细列举了建筑纪念堂、纪念碑及收用民房等各项费用。明确指出:纪念堂、纪念碑建筑费连地价共需一百五十万元。除收捐款约三十万元之外,余款应如何拔支?
决议:由本委员会函请国民政府令饬财政自十六年元月起,每月拔款五万元至工程完竣为止。
这份会议议事录,尽管没有注明会议主持人,但据前后资料分析,本次会议应为邓泽如所主持召开。这是1926年6月中央党部特派的筹委会7位委员所召开过的4次筹委会会议中,最后的一次会议,即1926年12月国民党中央迁都武汉前,筹委会所召开的最后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议事录,也是这一阶段筹委会惟一能保存下来的一份会议记录。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事录
时间:民国十六年七月六日(1927年7月6日)星期三上午十时
地点:文德东路16号李公馆
列席:李济深 林云陔 黄隆生
缺席:古应芬
主席:李济深 恭读《总理遗嘱》
议程:1.会议推举李济深为“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主席。
2.宣布: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九十次联席会议委李济深、古应芬、林云陔、黄隆生为本会筹备委员,并黄隆生为司库员。
3.决定:纪念堂前存中行款项由黄司库完全负责保管,并函中行知照。所有支付款项须由委员会议议决经主席签字方能支付。
4.支付地价:先支付第一期五万第二期三万共八万元。
5.查照第四次会议案,请财政部由十六年一月起每月拔付本会收纪念堂建筑费五万元。
6.吕彥直从沪来函报告:纪念堂、碑工作图样现已制就。关于招投工程办法,在粤举行抑或沪粤均可并行及签订合同地点,请复。
议决:函复吕:先将详细图案从速寄粤审查后再定办法。
从本次会议记录的其他记载中,笔者发现,当时,在筹委会下面设立了一个“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设速记员、书记、杂差各一各,是次会议召开时,速记员梁寒操已赴前方。只留下书记曾揆一管理一切文牍、收条、簿据、议案、建筑图案等重要文件。曾揆一的月薪原为50元。在本次会议上,决定给予加薪至90元。杂差月薪18元,负责送达函件及供“本会”差遣。当时的机构是够精简的。
1928年2月10日,据政治会议广州分会的第79次会议决议,加派杨西岩、吴铁城为筹委会委员。此前,“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已增加了一名秘书庄光第。从加派筹委会委员,增加秘书这一情况看,进入1928年后,纪念堂、纪念碑筹建工作的工作量明显加大了。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议事日程
时间:民国十六年十月三十日(1927年10月30日)上午十点
地点:李公馆
主要内容:
一. 报告经费筹集情况。其中有“菲律宾纳卯支部”汇来捐款500元。
二.吕彥直函派黄檀甫来粤全权代表商办建筑事宜。
三.吕彥直拟就了登报招投标告白稿。
四.同意工务局审核图样意见,拟请酌增窗口位置。
五.讨论收买纪念堂迤东各民房一案。
从报告经费筹集情况中“菲律宾纳卯支部汇来捐款500元”这一情况看,当时,海外募集资金也是相当困难的。连一个支部能捐500元都要在筹委会会议上作专门的报告。实际上,乐于捐输救国支持革命的,从来都是些中下阶层的华侨,这些华侨捐出的,往往都是自己一辈子当牛做马的辛劳所得。因此,一个海外支部能募集到500元的捐款,已经很了不起了。从这一点看,说中山纪念堂“是靠华侨捐款建筑的”一说不确切。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选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议事日程
时间:民国十七年一月二十五日(1928年1月25日)上午十时
地点:广东省政府
会议主要内容:
报告费用情况
报告“吕监工员”函寄投标章程及各项详细图样。
报告吕彥直函复纪念堂窗口位置酌量增加案。
决定在香港循环、大光两报代登告白。
从1927年7月至10月,筹委会的开会地点都是在“文德东路16号李公馆”这一情况看,1927年5月后,筹委会还没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直到1928年1月,筹委会的开会地点才从“李公馆“迁到广东省政府里去。
据笔者2003年1月的实地考察,“文德东路”约有两车道宽,百来米长。路的西头垂直交接于文德路上,东头则与周围各街巷连通。民国期间,文德东路曾经是广州市的一条重要街道,街道两旁多是官宦权贵的新式洋房大宅。除李济深的李公馆、陈济棠的陈公馆,以及路东段的“六将军楼”外,当年周恩来在广州进行革命活动时所居住过的“文德楼”,也在其中。该路现已变迁为文德路旁的一条内街。所谓“文德东路16号李公馆”,位于文德东路西头入口处的北侧,与路南侧“南天王”陈济棠的陈公馆相对。陈济棠公馆的东侧,就是“文德楼”。解放后,”李公馆“和”陈公馆“均被政府接收,用作市公安局办公楼和公安宿舍。其中,李公馆已于20世纪90年代末被拆平,同时被拆平的还有一旁的原12号的楼房。原地重建的是广州市公安局某机关的办公和宿舍大楼。从大楼的占地面积看,当年“文德东路16号李公馆”的规模是相当大的。其对面的陈济棠公馆。至今仍然是公安局的宿舍,里面住着几十户人家。
孙中山先生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议事录
时间:民国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1928年2月29日)上午十时
地点:省政府
列席:黄隆生 吴铁城 杨西岩
主要内容:
一.报告费用情况。
二.公安局函复纪念碑地盘内之大炮经令督察处及二区妥办迁移案。
三.公安局函复粤秀山启秀楼流乞经令区妥办勒迁。
四.吕建筑师转陶馥记营造厂函告建筑工人多招自上海,抵粤工作时请予保 护。
五.公安局表示“随时保护”。
六.吕彥直函请求给予各项建筑材料豁免关税及各项税捐。
七.定制纪念堂各式琉璃瓦,经审核价格后才签约定制。
八.吕彥直电请吉祥北路各住户三月五日前搬清,以便开工。
决议:三月十日前搬清,公安局布告严厉执行,不再展限。
1928年前,在如今越秀山顶中山纪念碑的碑址上,还保有一处由多座平房组成的古庙,名曰“观音阁”,该庙年久失修,摇摇欲坠。1925年,时任省建设厅厅长、广州市政委员会委员长(即市长)的孙科,即“拟将此山烂庙拆去,改为公园”。
越秀山是广州老城的靠山,有着两千多年的文明史,山上有多处名胜古迹。由于它是当时市区内的最高点,所以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民国初年,军阀龙济光占据此山时,在山上修筑炮台,架设大炮。1918年龙济光被赶出广东后,山上还遗有一批大炮。1928年开始建筑中山纪念碑时,承建方不敢随便搬动这些障道的大炮,只好请公安局出面解决搬迁事宜。上述第二点“公安局函复纪念碑地盘内之大炮经令督察处及二区妥办迁移案”,正是指的这件事。
此外,从这一阶段的来往文牍看,1928年3月以后,杨西岩便开始协助李济深做筹委会的工作了,关于纪念堂纪念碑筹建的来往公文、信函,都由杨西岩签名发布。当然,遇重大事情,仍由李济深定夺,如收用民房案。
孙中山先生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议事录(摘要)
时间:民国十七年六月二十日(1928年6月20日)下午二时
地点:省政府
主要内容:
一.报告建筑费用。
二.豁免拆迁户的警捐、租捐等。
三.吕建筑师函复关于卓监理员建议向各行省及各国政府索取基石,关在埤内添置升降机各点困难情形请予核夺案。
从这份会议记录的第三点看,建筑纪念碑时,曾有人建议“向各行省及各国政府索取基石,并在碑内添置升降机。”当筹委会把建议转给建筑师吕彥直后,吕彥直曾复函筹委会,说明这两项建议的不可行性。可惜这些复函没有能保存下来。否则,将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吕彥直的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案的科学根据。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选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议事录
时间:民国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928年11月28日)
地点:(不详)
主要内容:
黄司库报告入不敷出,请设法筹拔建筑款项。
函请国税公署自民十八年一月起,每月加拔建筑费五万元。
广州中山纪念堂是于1928年3月22日动工兴建的,即动工在前,奠基礼在后。动工后,各种费用的开支便与日俱增,不仅原告募捐得来的27万粤币早已用光,且连“由本委员会函请国民政府令饬财政部自十六年元月起,每月拔款五万元”的经费也“入不敷出”。以至司库黄隆生屡屡告急,“请设法筹拨建筑款项”。
从上述7份筹委会会议议事日程的内容看,当年筹建纪念堂、纪念碑的工作确是千头万绪。当时,北伐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成立不久的省、市政府又都忙于医治战争创伤,整个社会可谓百废待举,地方财政相当困难。而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动工兴建的,其举步维艰可想而知。
以邓泽如为首的筹委会,从1926年6月至11月,共召开了4次筹委会会议。1927年5月,李济深接手后至1929年1月15日纪念堂、纪念碑举行奠基礼的这一年又八个月间,筹委会召开了约15次筹委会会议。也就是说,平均一个月多一点儿就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议决筹建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
从硕果仅存的《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抄件清册》中,笔者共找到了自1926年11月3日至1928年11月28日召开的18次筹委会会议中的7次会议的议事录,特摘录如下: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事录
时间:民国十五年十一月三日(1926年11月3日)
地点:(不详)
主要内容:筹款议案。
会议详细列举了建筑纪念堂、纪念碑及收用民房等各项费用。明确指出:纪念堂、纪念碑建筑费连地价共需一百五十万元。除收捐款约三十万元之外,余款应如何拔支?
决议:由本委员会函请国民政府令饬财政自十六年元月起,每月拔款五万元至工程完竣为止。
这份会议议事录,尽管没有注明会议主持人,但据前后资料分析,本次会议应为邓泽如所主持召开。这是1926年6月中央党部特派的筹委会7位委员所召开过的4次筹委会会议中,最后的一次会议,即1926年12月国民党中央迁都武汉前,筹委会所召开的最后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议事录,也是这一阶段筹委会惟一能保存下来的一份会议记录。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事录
时间:民国十六年七月六日(1927年7月6日)星期三上午十时
地点:文德东路16号李公馆
列席:李济深 林云陔 黄隆生
缺席:古应芬
主席:李济深 恭读《总理遗嘱》
议程:1.会议推举李济深为“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主席。
2.宣布: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九十次联席会议委李济深、古应芬、林云陔、黄隆生为本会筹备委员,并黄隆生为司库员。
3.决定:纪念堂前存中行款项由黄司库完全负责保管,并函中行知照。所有支付款项须由委员会议议决经主席签字方能支付。
4.支付地价:先支付第一期五万第二期三万共八万元。
5.查照第四次会议案,请财政部由十六年一月起每月拔付本会收纪念堂建筑费五万元。
6.吕彥直从沪来函报告:纪念堂、碑工作图样现已制就。关于招投工程办法,在粤举行抑或沪粤均可并行及签订合同地点,请复。
议决:函复吕:先将详细图案从速寄粤审查后再定办法。
从本次会议记录的其他记载中,笔者发现,当时,在筹委会下面设立了一个“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设速记员、书记、杂差各一各,是次会议召开时,速记员梁寒操已赴前方。只留下书记曾揆一管理一切文牍、收条、簿据、议案、建筑图案等重要文件。曾揆一的月薪原为50元。在本次会议上,决定给予加薪至90元。杂差月薪18元,负责送达函件及供“本会”差遣。当时的机构是够精简的。
1928年2月10日,据政治会议广州分会的第79次会议决议,加派杨西岩、吴铁城为筹委会委员。此前,“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已增加了一名秘书庄光第。从加派筹委会委员,增加秘书这一情况看,进入1928年后,纪念堂、纪念碑筹建工作的工作量明显加大了。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议事日程
时间:民国十六年十月三十日(1927年10月30日)上午十点
地点:李公馆
主要内容:
一. 报告经费筹集情况。其中有“菲律宾纳卯支部”汇来捐款500元。
二.吕彥直函派黄檀甫来粤全权代表商办建筑事宜。
三.吕彥直拟就了登报招投标告白稿。
四.同意工务局审核图样意见,拟请酌增窗口位置。
五.讨论收买纪念堂迤东各民房一案。
从报告经费筹集情况中“菲律宾纳卯支部汇来捐款500元”这一情况看,当时,海外募集资金也是相当困难的。连一个支部能捐500元都要在筹委会会议上作专门的报告。实际上,乐于捐输救国支持革命的,从来都是些中下阶层的华侨,这些华侨捐出的,往往都是自己一辈子当牛做马的辛劳所得。因此,一个海外支部能募集到500元的捐款,已经很了不起了。从这一点看,说中山纪念堂“是靠华侨捐款建筑的”一说不确切。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选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议事日程
时间:民国十七年一月二十五日(1928年1月25日)上午十时
地点:广东省政府
会议主要内容:
报告费用情况
报告“吕监工员”函寄投标章程及各项详细图样。
报告吕彥直函复纪念堂窗口位置酌量增加案。
决定在香港循环、大光两报代登告白。
从1927年7月至10月,筹委会的开会地点都是在“文德东路16号李公馆”这一情况看,1927年5月后,筹委会还没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直到1928年1月,筹委会的开会地点才从“李公馆“迁到广东省政府里去。
据笔者2003年1月的实地考察,“文德东路”约有两车道宽,百来米长。路的西头垂直交接于文德路上,东头则与周围各街巷连通。民国期间,文德东路曾经是广州市的一条重要街道,街道两旁多是官宦权贵的新式洋房大宅。除李济深的李公馆、陈济棠的陈公馆,以及路东段的“六将军楼”外,当年周恩来在广州进行革命活动时所居住过的“文德楼”,也在其中。该路现已变迁为文德路旁的一条内街。所谓“文德东路16号李公馆”,位于文德东路西头入口处的北侧,与路南侧“南天王”陈济棠的陈公馆相对。陈济棠公馆的东侧,就是“文德楼”。解放后,”李公馆“和”陈公馆“均被政府接收,用作市公安局办公楼和公安宿舍。其中,李公馆已于20世纪90年代末被拆平,同时被拆平的还有一旁的原12号的楼房。原地重建的是广州市公安局某机关的办公和宿舍大楼。从大楼的占地面积看,当年“文德东路16号李公馆”的规模是相当大的。其对面的陈济棠公馆。至今仍然是公安局的宿舍,里面住着几十户人家。
孙中山先生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议事录
时间:民国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1928年2月29日)上午十时
地点:省政府
列席:黄隆生 吴铁城 杨西岩
主要内容:
一.报告费用情况。
二.公安局函复纪念碑地盘内之大炮经令督察处及二区妥办迁移案。
三.公安局函复粤秀山启秀楼流乞经令区妥办勒迁。
四.吕建筑师转陶馥记营造厂函告建筑工人多招自上海,抵粤工作时请予保 护。
五.公安局表示“随时保护”。
六.吕彥直函请求给予各项建筑材料豁免关税及各项税捐。
七.定制纪念堂各式琉璃瓦,经审核价格后才签约定制。
八.吕彥直电请吉祥北路各住户三月五日前搬清,以便开工。
决议:三月十日前搬清,公安局布告严厉执行,不再展限。
1928年前,在如今越秀山顶中山纪念碑的碑址上,还保有一处由多座平房组成的古庙,名曰“观音阁”,该庙年久失修,摇摇欲坠。1925年,时任省建设厅厅长、广州市政委员会委员长(即市长)的孙科,即“拟将此山烂庙拆去,改为公园”。
越秀山是广州老城的靠山,有着两千多年的文明史,山上有多处名胜古迹。由于它是当时市区内的最高点,所以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民国初年,军阀龙济光占据此山时,在山上修筑炮台,架设大炮。1918年龙济光被赶出广东后,山上还遗有一批大炮。1928年开始建筑中山纪念碑时,承建方不敢随便搬动这些障道的大炮,只好请公安局出面解决搬迁事宜。上述第二点“公安局函复纪念碑地盘内之大炮经令督察处及二区妥办迁移案”,正是指的这件事。
此外,从这一阶段的来往文牍看,1928年3月以后,杨西岩便开始协助李济深做筹委会的工作了,关于纪念堂纪念碑筹建的来往公文、信函,都由杨西岩签名发布。当然,遇重大事情,仍由李济深定夺,如收用民房案。
孙中山先生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议事录(摘要)
时间:民国十七年六月二十日(1928年6月20日)下午二时
地点:省政府
主要内容:
一.报告建筑费用。
二.豁免拆迁户的警捐、租捐等。
三.吕建筑师函复关于卓监理员建议向各行省及各国政府索取基石,关在埤内添置升降机各点困难情形请予核夺案。
从这份会议记录的第三点看,建筑纪念碑时,曾有人建议“向各行省及各国政府索取基石,并在碑内添置升降机。”当筹委会把建议转给建筑师吕彥直后,吕彥直曾复函筹委会,说明这两项建议的不可行性。可惜这些复函没有能保存下来。否则,将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吕彥直的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案的科学根据。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选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议事录
时间:民国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928年11月28日)
地点:(不详)
主要内容:
黄司库报告入不敷出,请设法筹拔建筑款项。
函请国税公署自民十八年一月起,每月加拔建筑费五万元。
广州中山纪念堂是于1928年3月22日动工兴建的,即动工在前,奠基礼在后。动工后,各种费用的开支便与日俱增,不仅原告募捐得来的27万粤币早已用光,且连“由本委员会函请国民政府令饬财政部自十六年元月起,每月拔款五万元”的经费也“入不敷出”。以至司库黄隆生屡屡告急,“请设法筹拨建筑款项”。
从上述7份筹委会会议议事日程的内容看,当年筹建纪念堂、纪念碑的工作确是千头万绪。当时,北伐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成立不久的省、市政府又都忙于医治战争创伤,整个社会可谓百废待举,地方财政相当困难。而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动工兴建的,其举步维艰可想而知。
文献资料来源:2003年   摘自《广州中山纪念堂钩沉》
作者:卢洁峰著
索取号:K878.23/5
本馆校对:戴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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