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聚街与广州电车史话
民国七年间(1918年),由美国华侨和香港同胞伍籍盘,伍学熀、陈广兴、陈孔钦等人合股在广州兴办交通事业。购置了当时大新街一户尼姑庵(原名宝莲庵、拆建马路后取名宝莲巷)的旧房地兴建,取名联聚公司。原大新街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拆建马路(建路后取名大新路)联聚公司原址部份建筑用地改建马路,路成后,属联聚公司产业的街道便取名联聚街(由于建路后该街已与宝莲街分离)。
联聚街位于大新西路,紧接人民南路口附近。属越秀区德成街办事处管辖。全街长度只有12米,住几户人家。联聚公司的创建,是美国华侨在广州首创电车交通事业的一段曲折过程。
联聚公司成立后,集资港币180万元,筹办广州电车公司。以集资的半数向政府申请承办广州电车专利权(专利权内容不祥,只知其中一项规定:日后市内其他机动的营业性公共车辆,不能超过7个座位)。该公司被批准后,鉴于国内政局不稳,又另在香港英政府立案(当时不少大企业为求自保、向外国申请立案,托庇于洋人)。电车公司成立后,因广东政乱频繁,影响股本收集,延至1920年间,才开始在广九车站至西濠口和广九站至普济桥之间。到1922年,政府执行专案规定,责令该公司铺轨行车。公司为着应付,铺了由广九车站经泰康路至一德西路一段路轨。但其后又因为应酬市政府伸手借款40万元作为拆城筑路费用,公司又要再度筹集资金,加上外国所定的车辆设备未能及时运到等原因,无法实现有轨电车行驶。从此,电车公司便处于半生不死状态。事实上,广州在解放前始终未有行走过有轨或无轨电车。所铺设的路轨,到广州沦陷于1942年间被日本军拆用,于今已无陈迹。
解放初期,联聚公司仍有出租房屋产业,并委托代理人伍学梅代理收租业务。

文献资料来源:1993年   摘自《广州市越秀区德成街志》

作者:刘荫仪主编

索取号:K296.51/52/1880-1990

本馆校对:黄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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