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中央银行广州分行前后

1949年南京、上海先后解放,南京国民政府怆(仓)惶地迁来广州。所谓“银行之银行”的中央银行总行也就一同迁来广州了。该总行有业务、发行、国库等三个局,都是各自独立主管有关业务的单位。迁来广州之后,因找不到办公大楼等缘故,所有这三个局的对外业务,都一起交由或通过广州分行去办。广州分行在中央银行编制内,原是一等分行,业务本来就够庞大,这么一来,全部承担起总行所有对外业务,却成为特等分行。实际上它是蒋家王朝在大陆最后的金融堡垒。
解放前我响应中国共产党的“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五•一号召,在香港参加了中国致公党。组织领导上交付我的任务是“坚守原工作岗位,俟机保护人民财产”。当时我在中央银行广州分行的职务是襄理兼国库课主任。于是以地下工作者的身份,利用原职务掩护,相机行事。一般来说,中央银行的襄理,虽是与经理、副理同样是有权单签人(有权单独签发文件、票据,即可生效,无需两人会签),但各项业务工作,都已有四个副理分头领导,襄理、专员等只由经理指定负责编对密押,或签盖传票表报等工作,是没什么实权的。我因以襄理兼国库课主任职,实际主管国民党军政费用的收支,与一般襄理情况不同,而且总行对我特别信任,经常指定分行派我赴港提款,因总行业务局的两个副局长吴长斌和袁家麟都是我在清华大学的同学,他们都是主管总行外汇业务的。那时国民党政府发行的金元(圆)券、银元券贬值几同废纸,银元供不应求,也携运不便,军政费用,多用美钞、港币支付。因吴、袁两人的关系,经常派我赴香港汇丰银行提取外汇存款,每次多是提取港币三五百万元或美钞三五十万元,我只带一出纳员随往点钞。因提取的美钞港币,汇丰银行都给大钞,几百万元,只用一手提箱便可装下,我是很容易在提取款项后借故将随行的点钞员指使他往,自行将装着外币的手提箱,叫一架的士私下运走的。当时我知道中共驻港机构,很需要外币支应,故我曾通过陈炳瀚同志建议致公党领导,可否由我向汇丰银行领到上述中央外币存款后,即交给中共在港机构,请他们设法掩护我到东江解放区去参加工作?但组织上并没有同意我这计划,认为我留在原工作岗位所起作用,将比交出钞票更大。自此,我便决心留在广州了。
广东军阀薛岳取代宋子文接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后,原宋子文的亲信中央银行分行经理丁世祺便跟着让位给薛岳的老同僚黎度公了。黎是老军界,留过洋,挂有中将参议的头衔。大约是1949年八九月间,分行各课副主任以上一批人员,联名签呈要求撤退,黎度公在经理室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参加的都是各课副主任以上的副理、襄理、专员等共约二三十人,由黎支持会议。他说时局紧张,已作撤退准备,已花了15万银元,包租了两部陈纳德(即美国所谓的飞虎队)的大型运输机,随时可用以撤往台湾,还另派了一个姓郑的襄理、姓杜的秘书同赴香港包租一只专轮,亦可随时用以撤往香港云云。他征求人们的意见,究以何时撤退,撤往何处为宜。会上一时议论纷纷。当时我见情况紧迫,如让提早撤退的主张得逞,则我那保护人民财产的任务即将落空。我记起不久前总行发过这类通报,记某地(具体地点记不清了)中央银行分行因过早撤退,其经理被以“贻误戎机”罪名给枪毙了。因各地中央银行都代理当地国库业务,负责当地军政费用的支付,如果撤退早了,军费无从支领,军队打败了仗,将责任往银行一推是振振有词的。我由国库业务的角度提醒黎度公要记取那个先例的教训,以此使他不敢轻易作出撤退的决定。这一着击中黎度公怕承担罪责的心理,当日的会遂无结果而散。黎怕提早撤退可能步那个“贻误戎机”的经理的后尘而被枪毙,但是万一撤退不及时便要成为共产党的俘虏。故此,这次会议以后,黎度公陷入困境之中。后来他便定下对策,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待解放大军迫近广州时,找个替罪羊,代他留守,自己则设法挟带一大笔外汇,逃往海外作寓公去。

广州是1949年10月14日解放的。解放前的几天,中央银行(当时央行广州分行是在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第一营业部南堤现址)的情况便相当紧张了。账册,档案、贵重物品,分装在大大小小的铁箱或木箱里,装好后,都堆放在营业大厅里准备随时撤走。当时,提款及兑换银元的人也特别多。原来的几个副理,加上几个襄理、专员以及许多课主任、副主任,都一个一个的相继自动离职,逃往香港了。18日早上,经理黎度公突然回行,亲自写下一张条子,叫秘书课通告全行,内容是:“副理张民生擅离职守,兹派襄理大炘暂代副理,除呈报总行外,特此通告。”约到了10时左右,黎度公又叫我到二楼经理室,当面交给我另一事先写好的条子,上面写着“兹派襄理左大炘为本分行留守处主任,特此通告”。这真叫我喜出望外。在我接受致公党组织上交付保护人民财产的任务后,因当时白色恐怖厉害,在致公党内,只和在香港的陈炳瀚同志单线联系。在央行,则主要只是向国库课内和平日一些相好的同事暗中陈说,劝他们不必撤退。临解放前几天,并取得副主任黄家敦的赞同,不将国库账册档案装箱,此外是不敢轻易作什么公开活动的。这时黎度公授权我负责留守全行,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好机会。我稍为假意推托两句以后,便对他说:“要我负责留守,我可勉为其难,--但要由我全权处理。”他立即又在上述条子旁加上“全权负责行务”八个字,随嘱秘书课主任林林山通告全行员工去了。黎度公还问我需要多少留守费用,3000美元够不够周转?我说:“既然让我全权负责,需要多少,我可向仓库提取,无所谓够不够。”他又写了一张条子,拨给我留守周转金三千美元。[1]并即嘱出纳课提出美钞3000元,送我收下。秘书课将原已制好的预发全行员工福利金3个月的表报文件送黎度公签字批准后,又嘱庶务沈援在他名份(分)下支取港币2000元,他取到钱,便挟(夹)着公文包出门去了。
[1]所有广州解放前夕,中央银行广州分行经理黎度公亲笔写给我这四张条子,解放后已附在有关专题报告之后上缴。
由10月13日上午起,中央银行广州分行便没开门对外营业。大铁门关着,由本行武装警卫把守。门外挤涌着大堆人群,多是机关部队要求提款或兑换银元的,吵闹叫骂之声不绝。而行内几百员工,人心惶惶,索取福利金的,请发服务证明的,请示撤退与否,撤至何地,何时撤退的……情况也非常混乱。无论外部内部,事无巨细,这时都是取决于我这个留守主任了。在这短短半天里,我采取了下面几项措施:
(一)批准驻在分行附近的一个宪兵连兑换2000银元。他们名为保护银行,实则都是监视银行活动的特务。送走那批瘟神,我便可专心处理内部事务了。
(二)这时安定人心,至关重要。首先我将黎度公拨给我那留守周转金3000美元,返纳入库,表示不撤退了,劝喻员工安心返家守候。要求索取服务证明的,都一一签发证明。预发员工当年福利金3个月薪津(按央行制度,年终发给员工福利金3个月薪津)的文件,黎度公临走前已批下了,尽人皆知,不能不发,他们领取后,也就陆续离行了。
(三)通知警卫队,没经我批准,不许任何人携运公物出门。
(四)出高价雇用搬运工人,将原先堆放在营业大厅里大大小小的装着账册档案、贵重物品的箱子,全部搬回地下仓库。我亲自将仓库门加锁后贴上封条,加盖私章,封闭整个地下仓库,等候解放后移交。
(五)央行自有武装警卫队,共有40余人,并备有轻机、快掣和长短枪、手榴弹等充分的武器弹药,凭借楼房铁闸,对付真空期间暴徒、土匪的抢劫是绰绰有余的。警卫队陈永钦是我的小同乡和一些我由肇庆处带来的警卫,都是亲信,事先我掌握好了。这时他们要求加发奖金,我便批准在银行合作社余款中,发给港元4000元,作为警卫队的奖金,并嘱咐他们用心守护,候解放大军到达,查询属实,即迎接入行。我考虑再有国民党部队需索提款或兑换银元,自己如不留在行中,行里员工可借口主任不在,很易打发他们走的。传说当晚6时起戒严,我候员工都离行后,亦不返家,径往友人家里借宿一宵,为的还是避免国民党部队强迫行警带他们到我的住所,胁迫我回行开库给予提款。事后据传,真空期间,河南方面的土匪,几度要抢劫央行,因警备森严,不敢妄动。
以上是我当日所采取的几项措施。在我离行时,出纳课副主任马骏托警卫转交给我一封信,说他已将所有仓库锁匙,带往香港,劝我也宜赴港暂避。信中并附有黎度公亲笔留给我的一张条子,内容是嘱咐我如不及撤往海口等地时,请我将全部库存、账册、传票、档案等负责移交等语。我主意早定,都一笑置之。

10月14日夜间,我解放大军以神速的行动,攻入广州市内。其中一个连被指定专门占领中央银行。到达后,央行警卫队隔门查明确是人民解放军后,即行开门迎入。解放军将央行警卫队全部枪支弹药收缴后,全连留驻行内,并派出战士,守护库房。翌晨我便回行察看,陆陆续续的也有一些员工回行。首先我征求驻行内解放军连长同意,由我签发临时出入证,发给央行员工,凭证出入大门。接着便发动留守员工,对全行进行一次大扫除。因国民党当局不顾人民生命财产,临撤退前,以成吨的黄色炸药,炸毁了分行附近的海珠桥,将银行楼上楼下所有玻璃窗门,都震破了,遍地玻璃碎片,甚至一根约两米长的海珠桥上钢梁,也飞落到银行楼顶上。往后回行报到的员工,越来越多。但军代表尚未到达,我便将他们分成几组,指定原来各课主任、副主任分头负责,做好移交准备工作。一天,解放军某师政治部主任蒋琬同志,曾到行视察。他态度和蔼征询我对驻在分行大军的意见,并勉励我安心守候,等候军代表到来接管等语。这是我最初和共产党人面谈,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10月22日,市军管会主任叶剑英同志派林朗天同志为军代表,带领一批干部,到行接管。带来军管会布告,张贴银行门口,正式开始接管央行,重点在于库房。地面有一金库,地下库房则更有多层铁门,因所有库房锁匙及铁门暗码,均已被马骏带往香港,幸我平日负责掌管副匙,而内库大铁门的暗字码副本,原委托广州中国银行保管,那保管证也在我保险柜内。于是取出该证,由军代表背签,向中国银行取回暗码副本,很顺利地便打开地下仓库,由军代表派员,会同我指定原中央发行课出纳课主管,逐一的将发行库及业务库的库存黄金、白银、各种外币,金圆、银元券,各种辅币等详细清点,花了五六天时间,才清点完毕。核时央行最后营业,13日的库存明细表,一一相符。这笔人民财产,数目是庞大的,具体数字记不清了。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保管品内,有大批黄金饰物,逐封打开后,其中好些都是工艺精美的金项链、手饰等,估计单是工艺费用,便价值不菲。该项金饰物,共重5000多两,也作为纯金,一并移交。13日所发放员工福利金3个月,其中有9人不及领取,便离穗了。这九封共计港币7000多元的福利金,后来由我交给出纳入库保管,这时折(拆)视,发现其中一封900多元港币的,只一空封套,钞券不见了,责任在于出纳管库人员;经军代表批准报销。除这笔保管品外,其余所有库存物品,均账物相符(听说移交央行这批金银外币,对稳定解放初期广州的金融物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外,所有银行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电台、账册、档案等的移交工作,亦在分头积极进行,最后造出综合的移交清册。这时陆续回行报到的职工已达200余人,约为央行广州分行原有员工的半数,均被留用。有这些人员和物质基础,很快的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在1949年11月2日便正式成立了。我被任命为分行第一营业部主任。原来央行各课主任、副主任也都被派为人民银行各科副科长或股长,其余全体留守员工,都一律安排工作,并打破过去央行等级制度,将原来的雇员、雇工,都一视同仁,使成为革命工作人员。在这之前,我一面负责办理央行的移交工作,一面也参加人民银行市分行建行的筹备工作。至此,我的留守任务算是完成了。据说,台湾国民党当局,曾在香港登报,要将我通缉归案。我则一笑置之。

在1950年全国清仓运动中,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也成立清仓小组,我被林朗天行长(即接管央行的军代表)指定协同分行办公室副主任施振同志负责清理中央银行财产。结果,从所移交中央银行广州分行账册、档案、仓库中,获得下列重大成果:
(一)在中央银行广州分行外汇课档案中,查出香港中国银行原封保管凭证一纸,据说委托此间中国银行凭此证提回菲币美金约XX万元,上缴中央。为此,当时中南清仓委员会曾传令嘉奖,并发给分行清仓小组奖金旧币500万元。我们将之捐给市分行工会了。
(二)同是在上述档案中,查出美金支票一批(约二三十张),多是国民党驻外使、使馆寄回的捐献款、所得捐献款,面额大小不一,统交此间中国银行分向各外国开户银行托收去了。已否一一收妥,至今我没查询结果。
(三)根据账册,查明中央银行广州分行1949年10月13号(即解放前最后营业日)存放外埠同业账余额。
如果广州解放前夕,离穗去港的原中央银行广州分行有权签字人员没有从中舞弊,私自提取,这些外币存款,均仍应留在各地外国银行。这都是人民财产,理应收归国有。为此,我曾于1954年11月30日以书面报请分行领导设法追回。存放纽约那笔美金,因后来美国冻结了我国财产,估计是提不了的。去年美国解冻,我再一次写信给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经理请予查案办理。
(四)在沙面一仓库中,查出两大箱战国及汉唐时期的古钱币,多属青铜质刀形或罄形古币,其中园(圆)形的有大至直径十公分者。所有上述古币,正反两面,多已拓印在宣纸上,装订成册,并有文字说明,显是珍藏的历史文物,这批古币,已由市分行上缴中央文化部了。
(原文刊《广州文史资料》第21辑)

文献资料来源:2008年12月   摘自《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下编 第3卷

作者:左大炘撰写;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索取号:K296.5/144/3-1

本馆校对:黄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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