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黑恶势力犯罪 提升专项斗争成效

     “被告的行为在符合强迫交易罪犯罪构成的同时,完全契合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对4名被告人结成恶势力进行强迫交易的行为,应予以重点打击!”去年7月,一起强迫交易案开庭审判,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灵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切实守护公平正义,精准办实扫黑除恶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笔者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越秀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黑恶势力犯罪,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目前该院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8件123人,起诉48件114人。
    
    ●撰文:尚黎阳 越检宣
    
    强化责任担当
    
    明确各领导小组分工
    
    邱灵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越秀区检察院先后召开13次党组会和11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该项工作,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及时做好该院工作推进和具体任务的落实,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大的政治担当、更强的政治责任,做好各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运行。
    
    为此,越秀区检察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尤其是结合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下面各工作组的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确保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帐,逐条整改,逐一销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推进、落实情况。
    
    笔者了解到,越秀区检察院十分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力量建设,在院扫黑办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基础上,建立和落实工作专班机制,从侦监、公诉、案管、控申等部门抽取或指定专人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数据统计、台账建立、信息报送、线索管理等工作,并在侦监、公诉部门安排业务骨干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确保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到位。
    
    精准打击犯罪
    
    全流程深挖“保护伞”线索
    
    立足辖区特点,越秀区检察院重点打击敲诈勒索、暴力讨债、寻衅滋事、涉黄涉赌等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共批捕涉恶的敲诈勒索案14件19人、寻衅滋事案11件20人、组织卖淫案8件32人、非法拘禁案9件18人、开设赌场案7件15人。
    
    邱灵介绍,在批捕、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全过程中,越秀区检察院严格贯彻依法严惩的方针,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把握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对不符合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的,依法不予认定。目前,越秀区检察院批捕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无不诉、判决无罪情况。
    
    此外,越秀区检察院牵头拟制了《广州市越秀区办理涉黑恶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并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组织下,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会签了该机制文件。工作中,越秀区检察院与上述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定期进行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监督对接、数据通报等,研究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证据收集等问题,交流典型案例、新类型案件的犯罪特点,就个案补充侦查内容及方向提出意见,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为规范线索管理,越秀区检察院明确由控申部门统一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举报受理、登记造册、核实排查、转办移交以及后续跟踪,做到涉黑涉恶线索专人负责和一案一台账;对于实名举报做到“人人见面、件件回应”。
    
    对于所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正在办理的相关犯罪案件,越秀区检察院重点审查、核实违法犯罪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做到办案全流程深挖“保护伞”线索。提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做好排查“保护伞”的笔录。目前受理涉黑涉恶线索4条,“保护伞”线索1条,均已移交相关机关处理。同时,开展案件“回头看”工作,对近年来办理的黑恶势力十类犯罪案件进行排查,尤其对证据不足不捕但有较大侦查空间的案件进行疑难点分析,与公安机关进行案件再讨论,提出取证方向,引导补充侦查,目前已摸排线索5条,均已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促进规范化执法
    
    就办案不规范发出5份检察建议
    
    据了解,越秀区检察院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纠正违法、夯实证据等方面的指导、监督作用,对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每案开展侦查终结前合法性核查,至今没有发现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况;积极督促对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开展追捕、追诉,共督促侦查机关成功追捕22人,追诉7人。
    
    在办案过程中,越秀区检察院关注案件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给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发挥检察机关在净化社会风气、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的职能作用。如在办理AMJED等人涉嫌组织、介绍卖淫案中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酒吧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越秀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
    
    为正确引导和营造扫黑除恶社会氛围,越秀区检察院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横幅、展板、“两微一端”等形式,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扩大宣传受众面。相关业务部门还各派一名检察官组成扫黑除恶宣讲队,深入街道、校园、社区、企业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通过知识讲座、法制课堂、现场咨询等方式,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组队参加广州市扫黑除恶宣讲团第一场巡回宣讲活动,以小品形式揭露“套路贷”诈骗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以寓教于乐形式提醒市民慎防“套路贷”受骗上当,引导大家积极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斗争。
    
    ■延伸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越秀区检察院公布3起典型案例
    
    “健康有序、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是建设良好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越秀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积极开展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该院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
    
    强迫他人购买赌具4人被判刑
    
    被告人周某宏、张某壕、吴某泉、徐某福等人,多次强迫他人购买赌具。2017年11月11日11时30分许,该团伙在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83号某房间以语言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被害人蒋某某以人民币8600元的价格购买赌具一套。之后,该团伙又以同样的方式,先后强迫陈某、上官某某、申某某等人购买赌具。
    
    2017年11月21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周某宏、张某壕、吴某泉、徐某福抓获归案。
    
    2018年5月31日,越秀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对该团伙进行起诉。2018年7月31日,越秀区法院判决吴某泉强迫交易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决徐某福强迫交易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决张某壕强迫交易罪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判决周某宏强迫交易罪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
    
    摆摊卖药称包治百病敲诈勒索被判刑
    
    2018年3月24日10时40分许,被告人柏某宽伙同“王医生”等3名同案人(均另案处理)去至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某银行门口摆摊卖药,宣称可免费试用药水、试吃药丸,包治百病。同案人“王医生”在被害人揭某某涂抹药水并吞服药丸后,向其索要药丸费用共计人民币11000元,并以试用的药水有毒,不用解药将引发皮肤溃烂、祸及家人等为由,恐吓被害人揭某某支付上述款项。被告人柏某宽在被害人揭某某同意支付款项后随同其回家取钱,后被被害人揭某某的儿子扭送至公安机关归案。
    
    2018年6月28日,越秀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柏某宽进行起诉。2018年7月31日,越秀区法院判决柏某宽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拖欠餐费打砸餐厅故意毁坏财物被判刑
    
    2017年2月2日2时许,因对被害人陆某某催要自己拖欠的餐费心生不满,被告人叶某伙同同案人靓坤等人(均另案处理)在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129号,对被害人位于上述地址的某农家菜餐厅进行打砸,将餐厅内的卷闸、冷柜、空调、玻璃窗、碗、碟等物品毁坏,造成被害人维修上述设备损失共计人民币7666元,其他财物损失共计人民币1600元。2018年2月7日,被告人叶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2018年5月4日,越秀区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被告叶某进行起诉。2018年6月27日,越秀区法院判决叶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3年5个月。

文献来源:2019-05-14   南方日报-AII04

作者:尚黎阳 越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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