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爆炸事件始末
1941年9月17日,日寇占领下之广州城,突然一声爆炸巨响震动全市,并陆续听到连珠巨响。人们只见日军全市戒严,大肆搜捕,事后市民遍传炸死数十人。老广州只知有此事,但不知其详,迄今亦史无记载。其实当时策动大爆炸的是我亲弟弟江志强,而我与该次行动的一些主要人员有所接触,知之颇详。
那是抗日战争年代,番禺八桂中学高中生江志强,在广州沦陷时不甘做亡国奴,跟随军训老师及同学撤离广州。退至湖南省时,被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收容,改编为抗日青年军,并从中挑选有志之士施以各种军事特殊训练。我弟江志强被选中受训,结业后于1941年被派潜入广州市,任务是扰乱敌人后方,激发民众抗日热情。江志强被委任为少校行动组长,率领组员从事隐蔽的抗日地下活动。与他结婚不久的陈少华亦在行动组内担任交通员,积极配合打击侵略者。
江志强在广州市部署既定,经范信斋律师引荐在广州私立岭侨中学任体育教员,作为掩护。妻子陈少华则由我姐姐江慧瑶介绍,在下九路吴强华医生开设的助产学校学习。同组另一女组员陈爱,则到当时日伪头目经常寻欢作乐的爱群大酒店当女招待。她擅唱粤曲,伪省长陈耀祖也爱听粤曲,常到爱群大酒店听陈爱演唱,陈爱常利用机会刺探敌情。江慧瑶丈夫任振华,在太平南路(今人民南路)开设一家“任振华医务所”,颇有名气,江志强等人以医务所为秘密联络点。
1941年爆发太平洋战争,日伪在广州的活动也更为嚣张。8月,在中山纪念堂开了德、意、日等国承认汪伪政府“庆祝大会”,汪精卫从南京飞到广州。江志强行动组奉命在“九•一八”东北沦陷十周年的前夕即9月17日进行大爆炸。这段时间敌伪头目活动频繁,在广州市搞一次大爆炸,目标是日伪军事机关和敌酋经常出入的场所。行动组分为从三水、南海、清远等地运进炸弹炸药,并部署分派组员负责爆炸指定目标。江志强自己亲携炸弹坐黄包车前往爆炸大同酒家。
9月17日上午,一辆装满木柴,内放炸药之大板车,以运往新华戏院对面的惠如茶楼为借口,车到新华戏院门前,便停下来。当时的新华戏院是日伪头目开会看戏的地方,不准一般中国人入内,定时炸弹原定计划在当日下午一时日伪头目在新华戏院开会时爆炸。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炸弹提前在中午12时爆发,日伪马上戒严,大队日宪警封锁路口,搜查行人,气氛紧张。这时江志强携带炸弹之黄包车行在四牌楼(今解放中路),即遇到日伪宪警包围检查,眼见无路可逃,势必落入敌人手中,他不甘受敌凌辱,抱着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决心,毅然拉响炸弹,与敌伪同时炸到血肉横飞,尸首不能辨认,肠子挂在马路旁的电线杆上。年仅22岁的江志强就此壮烈牺牲。事后敌伪现场搜查,因实体残缺面目模糊,认不出死者是谁,只在现场检获一枚岭侨中学铜徽章,乃断定是携带炸弹者的遗物。于是就凭此铜徽章,从岭侨中学入手向师生们逼供。始知是江志强所为,然后大肆搜捕。陈少华获悉江志强牺牲后立即逃至佛山,并通知哥哥江孟强迅速逃避,但为时已晚了,江孟强原系广东国民大学政经系毕业生,素怀报国之志,志强到广州后,发展孟强加入组织,共赴国难。孟强用金钱买得佛山镇联防大队长之职以做掩护。联防大队部就是行动人员的联络点。志强白天殉国,日伪即晚派兵包围联防大队部逮捕了江孟强。陈少华则逃到平洲乡。日伪在广州市抓了陈爱,迫他带路去平洲抓陈少华。因陈少华及时走避,结果抓了另一组员陈婉芳,施以酷刑,先灌两大桶水从口中灌入腹内,至腹胀后再用脚力踏其腹,使腹中水由腹内挤逼从口中喷出,受刑极度痛苦,但陈婉芳宁死不屈,在平洲押解回广州市途中的渡船上,借口小解,跳水逃跑。可是她身穿之“黑胶绸”衣服在水中鼓起,浮于水面,又被抓回,在船上婉芳抱定必死决心撞柱自杀,又被制服。接着又脱下手上的金戒指欲吞金自杀,也死不了。
凶残的敌人一面封锁,一面使出毒计,迫令江孟强、陈爱及其他女佣穿着整齐,分别站在广州西豪口码头和镇记码头(今省总工会码头),由便衣特务监视,凡与与他们三人打招呼的过路人,马上被跟踪逮捕。同时日伪宪警冲进吴强华助产学校,抓走一批师生,还抓走了陈少华父母,逼令交出陈少华。如是者,广州、佛山丙地共被抓了约400人,不少人遭到严刑拷打和杀害,除江孟强押到佛山江佛公路车站杀头示众外,陈爱、陈婉芳还有同组成员王翔虎、叶龙等,都被关在广州市西区日军宪兵部,受尽折磨,再也没有出来。
这个震动当时广州的大爆炸事件,老广州人习惯称之为“炸新华戏院事件”其实,当时爆炸的还有大德戏院(今解放电影院,是当时日本南支派遣军总司令部)、大新公司(日军重要据点)和赤玉食堂(是日式餐厅,日军官专用饭堂),共炸死伤日军、汉奸数十人。此举给侵略者以沉重打击,也振奋了抗日民心。

文献资料来源:2002年9月   摘自《文史纵横》2002.4

作者:江秋帆

索取号:K206.6/12/8

本馆校对:黄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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