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广州的道教
道教是中国唯一土生土长的宗教,它形成于东汉,在晋代传至广州。道教代表人物葛洪(283--343)因避战乱而至广州,开始创作《抱朴子》一书。以信奉道教的南海郡太守鲍靓建越冈书院为开端,广州有了早期道教的足迹。至清末,随着封建社会的衰落,道教与之同步的宗教文化,也走向式微。“五四”运动爆发后,民主思潮、科学知识的深入宣传,使道教受到极大冲击。民国时期广州的道教,也受时代的影响,发生了一些变化。
先是全真道宫观遭到蚕食。宫观是道宫和道观的合称,是道教祀神和从事宗教活动的场所。早在元代,道教分成全真道和正一道两大派,宫观也随之划分为全真道宫观和正一道宫观。全真道宫观又可细分为,凡道士皆可住的道观“十方丛林”和师徒相承的“小庙”两种。据民国18年(1929)统计,广州的全真道宫观有6间,三元宫、纯阳观、应元宫、修元精舍属道观“十方丛林”,龙王庙、城隍庙则是“小庙”性质。三元宫、应元宫、修元精舍等在此阶段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蚕食。民国20(1931),三元宫的八仙殿及棲霞洞、五老洞等宫地,被迫拨给市教育局改建成广州市美术学校;民国23年(1934),应元宫被市立第一中学借用一部分;民国34年(1945),连仅剩的大殿、西殿、祖堂也被省干训所“占用”,该宫道士只得迁居修元精舍。修元精舍创建于清同治二年(1863),占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自光绪二十九年(1903)被十区一分警署强占去四分之三的宫地后,修元精舍面积大为减少。民国12年(1923),为筹备北伐军饷,市政府颁布公告:凡市内各寺庵道观原址及尝产收归市有,进行招商投变,修元精舍以每市井(11.1平方米)底价150元被公开拍卖,修元精舍道侣倾尽所有积蓄只赎回小部分地方。民国17年(1928),因马路扩建又被拆去一部分,到最后仅剩余大殿一座。
其次是道教更趋向民间化和世俗化,尤以正一道为甚。民国期间,由正一道士开设的正一道馆分布于市内各区,达百余间,它们纯属商业性质,迎合部分市民的需要,如替死人打斋、念经、超度、或驱除疾病、择日建筑等。当时的风气都是请正一道士进行的,这类道士不再关心维护道教的信仰和传播,只注重个人获利。他们变换各种手法,骗财牟利,地方政府因此对他们实行限制和取缔。民国26年(1937)政府发出“正一祈福道馆执业人员即日歇业并将招牌拆除”令,但他们联合起来上诉,力陈他们与巫觋之不同,最终没有被完全取缔。但政府三令五申的指令,对正一道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再次,此时的道教徒开始改变以往孤立自守的局面,有组织地从事一些社会慈善事业。善社、斋堂即属以行善修身为宗旨的道教慈善机构。前者组织形式如全真道宫观,入道者有道名,崇拜太上老君和吕祖,每逢节日诞辰都要典礼进香。成员多来自富裕家庭,他们提倡“孝廉忠信礼义”,还做修桥整路、印刷书刊等善事;后者以吸收持独身主义的女佣和无子嗣的寡妇为主。为使她们生有所养、死有所葬,特制定出生养死葬的办法,颇受社会欢迎。据民国27年(1938)调查统计,广州有斋堂达200间。广化善堂和中国道教慈善至宝台是当时从事社会慈善活动颇有成效的道教团体。广化善堂由道教徒刘咏儒等人创办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每年都支出一部分香油钱,用于施医、施药、施衣、施粥、施棺等善举;民国18年(1929),因受佛教影响而皈依佛教的广化道侣,将广化善堂布施给广州佛教解行学社下院,有佛教徒继续兼办施济。中国道教至宝台慈善会成立于民国33年(1944),以吸收道教信徒为主。初时会员700余人,后来发展至数千人,靠会员的捐输,该会月收入达20多万元,全部用于慈善事业。规定每日上午9时至11时,施医赠药;下午1时30分施粥,每日施粥500人;民国35年(1946),集资在广州北郊三元里购置义冢,凡道侣“羽化”或该会会员一般死亡,均可葬于义冢。
综观上述,民国时期的广州道教,宫观被侵占,正一道士活动受限制,均足以表明道教的衰落程度。但式微之中又萌发颇有社会影响的道教慈善机构,于此,可见当时广州道教徒的良苦用心。

文献资料来源:1992年10月   摘自《羊城古今》

作者:刘向明著,甄炳昌主编

索取号:K296.5-5/1/1992

本馆校对:范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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