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纪念堂、碑
中山纪念堂位于越秀山南麓。原是清代督军衙署,1921年5月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后曾在此办公。1922年军阀陈炯明叛变时遭摧毁。孙中山逝世后,1926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议决在此兴建纪念堂,以纪念孙中山。1929年1月奠基,1931年10月建成。由吕彦直设计,整体建筑包括门楼、纪念堂及东西耳楼,占地共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是仿古的宫殿式建筑。
  门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面宽三间进深一间,开3个券拱门,中门较高,两侧门稍低,正中为歇山顶,两侧为庑殿顶,铺蓝色琉璃瓦,檐下施水泥彩绘斗拱和额枋,悬挂“中山纪念堂”横匾,外墙贴乳黄色面砖,墙裙作花岗石须弥座形式。
  纪念堂为钢筋混凝土和钢梁架结构,平面呈八角形,四面入口设柱式围廊,正面及两侧围廊均为重檐歇山顶,堂后为歇山十字顶,中央为八角攒尖顶,盖蓝色琉璃瓦,檐下施彩绘水泥斗拱和额枋,外墙贴乳黄色面砖,墙裙为辽宁青石,香港花岗岩石作须弥座台基和阶级。廊柱为红色水磨石米柱和红色隔扇。檐下悬孙中山手书“天下为公”横匾。大堂内空间极大,无一柱遮挡视线,而由隐蔽在墙壁的8根柱子,支撑着巨大的钢桁架,承托起八角琉璃瓦顶,是建筑艺术中的杰作,内部的装饰丹彩瑰丽,金碧辉煌。舞台后墙中间镶有孙中山的浮雕头像和《总理遗嘱》刻石。
  纪念堂前立青铜孙中山全身像,像前广场开阔,绿草如茵。 纪念堂东西两侧各有一座两层楼房,是其附属建筑,风格类同。为钢桁架结构,为李铿、冯宝龄设计。
  抗日战争初期,纪念堂堂顶一角曾为日机炸毁,以后日渐残漏。抗日战争胜利时,日本南支那派遣军司令田中久一在此向中国政府代表签字投降。建国后,广州市人民政府曾多次拨款维修。
中山纪念堂于196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公布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
中山纪念碑位于中山纪念堂后面的越秀山顶,循“百步梯”上蹑四百九十八级即可通达。坐北向南,碑高37米,由花岗岩石砌成。碑呈方锥形,下大上小,尖顶。碑身南正面镌刻《总理遗嘱》;碑座刻“中华民国十八年一月十五日孙中山先生纪念碑经始筹备建筑委员会李济深等立石”、“建筑师吕彦直,承造人林佐”。碑座平台上四周筑有石栏杆,南正面有一圆拱门,进入碑内,沿着平坦斜坡式的盘旋梯而上可达碑顶。
  纪念碑与山麓中山纪念堂的选址和兴建,是1926年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的(原决议称碑为“接受总理遗嘱纪念碑”),前堂后碑,互为一体,形势天然。碑、堂的设计和施工均采用公开征求及招标的办法,设计中头奖者为吕彦直(当时《国民日报》载为杨锡宗设计)。碑的工程承包商为香港宏益公司,1929年1月正式动工,1930年1月竣工。
  该碑1962年和中山纪念堂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与中山纪念堂一起被公布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文献资料来源:   越秀区博物馆提供

作者:越秀区博物馆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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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校对:戴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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