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
1.结婚年龄
在封建社会,男子16岁,女子14岁便可结婚。据1934年广州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广州工人家庭之研究》记载,当时广州工人初婚年龄最早为16岁,最迟40岁,大多数在19至28岁之间,而以20岁初婚男子占10.58%,17岁初婚女子占16%。建国后,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规定,男子20岁、女子18岁始得结婚。1980年修改和颁布的《婚姻法》规定: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
2.一夫一妻与一夫多妻
我国自秦汉以来,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但建国前的一夫一妻制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纳妾是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制的补充形式。正室无子或只育一子,丈夫则纳妾,甚至有富裕人家为夸耀权力或财产,或为了纵情色欲而纳妾。据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中记载:广东多妻制盛行,社会上以妻妾之多寡,视其人财产之丰。故往往有纳妾以为虚撑门面者。闻某富豪家,有胡椒树108棵,每妾各收一株之利益,以为饮食服饰之费。至于三妻四妾者,比比皆是。
建国后,《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3.婚庆礼成
传统婚礼 传统婚礼讲究“三书”、“六礼”。三书即文定书、纳征书、迎亲书。六礼,即纳采(落定)、问名(交换生辰八字)、纳吉(文定)、纳征(行聘,俗称过礼)、请期(商定迎娶日期)、御轮(迎亲)。聘媒人送年庚,从中撮合,成就男女婚事。
婚期前一天,女家送妆奁,男家则请多子多福的妇女安装大床,床上放一大竹篓,内放红枣、莲子、花生、百合等意头物,寓意早生贵子、连生贵子、人丁兴旺、夫妻恩爱。是夜,新郎上头,取大名,上字架;新娘由大衿姐上头,将发辫盘成髺,姊妹好友陪伴,唱“喊嫁歌”或题四句,抒发对封建包办婚姻的不满、对父母养育的感恩、对同伴好友离别的依恋之情。
迎娶之日,堂倌、大衿姐引路,吹打仪仗随后,大红花轿到女家接新娘。新娘拜别父母,让大衿姐背上花轿。民间有新娘出门时大把白米撒向新娘头上,姊妹打红伞护新娘等习俗,均源自桃花女与周公斗法的传说故事。此习俗至今仍有沿袭,只是撒白米改为撒彩纸。
花轿迎亲,在佛山讲究行经的道路,必经之路有筷子路、锦华路、永安路、升平路、福禄路,并必在祖庙门前叩拜,取吉祥如意的意头。
花轿到男家,有新郎踢轿门习俗。新娘入屋时跨过门口火盆(新妇入门,红红火火、兴旺发达)。开平、恩平一带,男家的司礼人预先把扁担搁在门槛上,门前放把黄茅草,新娘到门口,新郎把茅草点燃,让新娘跨过,叫做跨禾竹。大衿姐背新娘入新房时,新郎在房门口高高站立,手拿一束筷子打新娘的头,一则显示夫权,二则喻意早生贵子。新会则有孩子们手持青竹枝打新娘的习俗。
此外还有拜天地、拜公婆、夫妻交拜、闹新房等等习俗。
婚后女子三朝回门,最讲究的是烧猪。婆家有烧猪回礼的,即承认新娘子是贞洁的,如没有烧猪,便认为是奇耻大辱。在中山市一带,还有“看三朝”习俗。新娘出阁第二天,女家派男女童子各一个到新郎家探望新娘,并有饼食、礼品随行,谓之看三朝。当童子到达新郎村子时,新郎家的好友同伴一哄而上,把送来的饼食礼品一抢而光,双方尽欢而散,俗称“抢三朝”。
流行于南海西樵山有别开生面的婚嫁习俗。当地男子向女子求婚,需在女子家门前种一株四方竹。习俗源于西樵山一对青年男女坚贞的爱情故事。
文明结婚 在1929年,当时的广州社会局对新婚礼仪作了规定:废除结婚前后所有送饼、果、过礼、送妆奁、送烧猪回门旧俗、结婚喜酌改为茶会,如必须餐会时,必以节俭为主,废除媒妁等;广州市政府又发出《实施节约,革除陋习规则》,其中对婚嫁仪式规定:“订婚时,如附送礼物,不得超过50元”;革除男女家双方通告结婚时所有礼品,迎新时的“仪仗马色”。
文明结婚之风随着社会的进步逐渐盛行。男女自由恋爱,以戒指为订婚信物,用汽车,少用仪仗八音接送新娘等。逐步革除了十分繁琐的俗例。建国后,坐大红花轿、三书六礼等仪式已少见,代之以集体婚礼、旅行结婚、摆酒宴客或茶会等形式。
水上婚俗 水上居民,过去被称为疍家。以珠海、中山沙田区和北江、西江、东江汇流的三水地区,各自保留着与陆上居民不同的水上婚俗。
沙田区上水上婚俗主要有坐高堂、叹家姐、迎亲三大程序。坐高堂是男方婚期的主要仪式,分三天进行。第一天,亲朋戚友来新郎家拜忙搭棚砌灶,杀鸡祭拜祖先,然后食“埋船饭”。第二天,大家到新郎家做好迎亲的准备工作,晚饭吃过大餐后,天黑开始“坐高堂”,屋内铺数张草席,亲戚朋友分坐两旁,正面之上是列祖列宗神位,新郎在正中席地而坐,伴郎分坐左右。新郎坐前点煤油灯一盏和大红花烛一对,要两支花烛同时烧尽,喻意新人白头偕老。两烛之间放白米一小箩,米中插一株大桔树,枝头挂满桔仔和“利是”,寓意“丁财两旺”,还有针线篮和一碗酸姜,寓意新娘针线功夫好,并“早生贵子”。还有竹丝鸡一只,作证婚用,散席后用以拜祭灶君老爷。亲戚们送来“钱盒”内装糖果和“利是”。
坐高堂仪式包括拜席(新郎弟弟或堂弟捧着新席敬献新郎,新郎接过即铺在新床上)、“拜钱盒”(亲戚朋友送来的贺礼)、“上头”(由主婚人为新郎梳头,穿婚服和鞋帽,参花挂红)。上头时,主人煮大锅甜汤圆请亲友吃,称之为“上头水圆”,喻意新人甜甜蜜蜜。以上三项仪式均用沙田民歌贯穿,当地人称之为“高堂歌”。仪式过后,新人和亲朋自由对歌,直至龙凤花烛燃尽方罢。
叹家姐又称叹情,是姑娘家出嫁前的主要仪式。新娘在“姐妹”的陪伴下,披上头巾唱叹情歌。内容有颂扬先辈祖宗、感谢父母兄嫂情义等。第二天黎明时分,新娘“上头”装扮,吃“上头水圆”,等待好时辰。
迎亲当日,沙田水乡迎新船一般用有蓬的双桨大船,船头挂红灯笼一对,蓬口披红,锣鼓助兴。到达女家约早饭时分,女家另设一席招待迎亲队客人。饭后,新娘头梳簪花滑髺,身穿大襟衫服,另加一条裙摆绣着五彩垂线的裙子,手拿手帕,脚上只穿袜不穿鞋,旧俗认为新娘穿鞋会踏低夫家门槛。由媒人引路,一手撑伞,一手拖着新娘缓步走向埗头,与船头相隔一段距离,一群姐妹轮流唱歌,每唱一段,新娘行前三步后退两步,慢慢地行进。姐妹越唱越高兴,有意拖延时间,不让男家开船,迎亲队伍一再让步,迎亲船才离岸而去。
新娘到男家,接辈份爱逐一敬红枣茶,俗称“过堂茶”。晚饭前女家姐妹来陪伴新娘过新婚第一晚,天亮前离开。当晚,玩新娘或要新娘唱歌,并向亲友敬茶,直至天明方罢。
三水的水上婚俗比较简朴,除传统的“三书六礼”略与岸上居民相同外,其他礼仪既不铺张又独具特色。双方家长谈妥彩礼后,约好迎亲船停泊地点。迎亲当天,新娘船先到达,翘起船尾等待迎亲船。双方泊近便开始讲条件,直至男方交足礼物。月上中天,女家送新娘到男家船,在船上祭拜祖先,宴席设在船上,数十条船同时作喜船。聚居在三水大塘一带的水上居民,婚宴设在干净、开阔的海滩上席地而坐。亲友们高举大海碗饮酒。水上婚宴的菜式,以水上人家爱吃的大鱼三味(炸鱼、炒鱼、蒸鱼)为主。
三水婚俗,男女成婚当天不能“同房”,新娘须同小姑、近房或同房姊妹睡三五晚后,才能与丈夫同房。
深圳东部大鹏半岛渔港聚居的渔民,有“爬旱船”婚俗。“船”是虚拟的,“船头”、“船尾”是姑娘们扮装的渔姑,新娘新郎在中间,随后是伴郎伴娘,按节奏做出划船动作,用“大锣鼓”伴舞,从新郎家门口始沿街从海边转一圈,沿途炮竹声声,鼓乐不停,群众喝彩。被称之为水上新式婚礼。
德庆的水上人家有独特风俗:婚期当天,男女双方都必须找来两艘大小一致的船,用绳索连在一起,叫鸳鸯船,又称花船。新郎新娘乘鸳鸯船成婚,寓意夫妻恩爱、同偕白首、永结同心。届时鼓乐齐鸣,新娘过船,新娘的鞋不能触到船舷;女方鸳鸯船调头后,要把新娘坐过的舱板丢到河去,意为从夫到终,不会被休弃回头。
蓝田瑶族女子的成年礼  舞火狗是蓝田少女成年礼,已有300多年历史。蓝田瑶乡对女性有不成文的规定:每个少女至少要参加三次舞火狗活动才算成年人,取得结婚的资格。
舞火狗源于蓝田瑶族对狗的崇拜。相传蓝田瑶族的峒主“谭仙公”幼年丧母,靠狗奶养大,他立下族规不准打狗、骂狗、卖狗,更不准吃狗。每年中秋节要以村寨为单位,举行舞火狗,永记狗的养育之恩。扮演“火狗”者必是未婚少女,她们婚后要像先辈峒主的“再生之母”那样爱护后代。扮演“火狗”的少女人数不定。入夜,姑娘们集中在姑娘屋,由两位年长有“福份”的妇女,采山上的黄羌叶缀成裙子,用山藤扎绑在腰部及两手臂,叶上插满点燃的香火,头上戴着用插了香火的一顶竹笠,双手各持三支香,这身打扮,据说是瑶族祖先代衣裳遮身用的。舞火狗时,唱民歌、排着队拜峒主,并到峒主公庙请峒主爷谭仙公牌位,俗称“接亚公”,供奉于祠堂拜祭后,从祠堂走到地塘舞数圈,穿街过巷到每家的厨房灶堂及菜园舞拜,以求蔬菜茂盛。最后,与邻近各村的火狗队连成长龙,蜿蜒到村外河边,姑娘们将身上的黄羌叶、竹笠和香火统统扔到水里,再用河水洗手脚,相互泼水驱除邪气。
在舞火狗过程中,男青年在旁燃鞭炮助威,姑娘洗完脚上岸后,各自选择意中人对歌,直到天亮。

文献资料来源:2010年9月   摘自《珠江三角洲广府民俗》

作者:余婉韶著

索取号:K892.46/1

本馆校对:古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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