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春佳节,常有“禁戏”之闻
上一期《粤人情歌》,我们介绍了过年演戏的习俗。随着“非遗”传承越来越受到重视,富有年味与人情味的“春班”演剧也引起了越来越多朋友的好奇心,哪怕不是戏迷。近年来,一些城里人为了看春班、吃年例,纷纷驱车到粤西、粤东地区,体验浓浓的新春气氛。

所谓世界轮流转,文化潮流也如此。如今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精髓的戏剧戏曲,也曾起起落落,在不同的地域和时间数度被打压甚至禁止。翻看清代报纸,有不少新春期间禁戏的新闻,可窥彼时世态人心。

有意思的是,各地纷纷禁戏而屡禁不止之时,恰是戏剧戏曲的兴旺时期。如今日日呼喊繁荣戏剧,而但凡需繁荣、振兴、保护、抢救者,正值濒危之时。此种吊诡,亦人间戏剧。伦之乐,启来年好运,这才是粤人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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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搭彩棚、建醮演剧,极尽奢华的游戏

1893年2月3日的《申报》上刊登了一则《示谕照登》。这是光绪十九年农历十二月十七日,春节前夕,正好是立春日。示谕由广东巡抚刚毅(1837-1900)发布,开头是“头品顶戴兵部侍郎兼督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广东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刚(刚毅)为严禁敛钱聚众建醮酬神以重民生而防灾患事”。

以当时报刊的版面来看,这则示谕所占的篇幅是相当醒目的。大致讲了节日聚众演戏的几宗罪:一,搭棚演戏太浪费钱,劳民伤财;二,聚众演戏容易引来窃贼,也容易引起火灾、发生践踏、滋生犯罪;三,以戏酬神,实则于神无益,徒增乡民攀比之心。

示谕内容冗长重复,语气苦口婆心。“照得春祈秋报,固民俗之同风,而赛会迎神实殊方之陋习,粤东媚信神鬼,俗尚奢靡,每籍神诞为名,高搭彩棚,建醮演剧,灯火炫耀,鼓吹宣阗,其张挂陈设之具,极巧穷工,淫佚无度,男女混杂,彻旦通宵,一会之费,动辄千金,一年之中,常至数会。主会者科敛为事,好事者奔赴若狂。而盗贼抢窃斗殴攘夺放火诱拐等案每酿于此。”

反对奢靡,是很多地方禁戏的理由。广东南海知县张明府在1885年的《字林沪报》上也刊登过《三禁》。包括“禁奢华以惜物力。婚丧之礼,载于《会典》,不可僭越。淫祀夜戏,例有明禁。乃粤东之婚丧逾制,动费千金,醮会则篷厂崔巍,高接云汉,明灯万盏,傀儡盈千,所费不赀,毫无益处。至演戏三日,戏金棚厂数过千金,梨园子弟身价,有每年数千金者,为他省之所未闻,此等无益之费,如能节之,亦保富之一道”。

粤地富庶,民俗演剧是民众的自然需求。但长此以往,铺张浪费,形成习俗,确实也让很多地方经济吃不消。光绪三十二年(1906)《时事画报》第11期《力争建醮》一文,就反映了佛山建醮,商户敢怒不敢言。“佛山富文铺三界庙,每年建醮贺诞皆浪费千余金。因恃其豆豉巷、北胜街等联合八街铺多租巨,按租派抽。种种苛扰,商人隐忍。”

尽管报纸屡屡批评,这种现象一直在持续,有时在官府的干预下,还变着法子来聚会。光绪三十二年(1906)《赏奇画报》第12期有《借筹学费演戏》:“前月初旬,花地黄大仙祠升座,于廿二日开光演戏,摊艇、花艇、烟艇、差艇,及茶寮、酒棚,鳞次栉比,异常庆闹。其公所名曰筹助学费演戏,亦可异己。记者曰:民智未尽开通,神权犹得而迷信之,独一大仙祠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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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一宗由醮会引发的枪击案

除了劳民伤财,令官府真正头痛的,还是聚众演戏带来的治安隐患。

光绪三十二年(1906)《赏奇画报》第17期《醮场起衅》,报道了一宗因醮会引起的火爆枪击案。“粤俗有媚神性质,每逢醮会,穷奢极妍,而热闹场中,最易滋事。河南蒙圣乡观音庙,日前建醮,灯彩辉煌,观者络绎。迨入夜鱼更初跃,坛前摊馆,不知何故忽与赌神冲突,驯至用武,赌徒受创遁去,纠党再至,欲行报复,惟该馆伙伴早已防备,拔枪互击。士女争先奔避,人声鼎沸,仓皇万状。幸汛弁督勇亲至弹压,始各走散。(石)按:剧场、醮会,实为蕴祸之媒,况以有用资财,掷诸虚牝,更为可惜。以今日时局,而犹有此,吾末如之何也。吁!”

各种因演戏发生的事故不时见诸报端。光绪三十二年(1906)《时事画报》第13期《演剧肇祸二则》,报道了新会戏棚失火、南海演戏聚赌斗殴的事件。光绪三十二年(1906)《时事画报》第8期《演戏演出恶剧》讲述了一宗因禁戏引发的民众围攻县令的事件。

前面提到的那则刊登在《申报》的《示谕照登》对建醮演剧带来的危险也有详述:“试问彩棚之高大,物之盛,陈设之华丽,灯火之繁多,于神有何益处?而暴殄天物,复伤耗民财,其害处不胜枚举。况粤东人情好胜,凡遇此等胜会,断不肯另择空广之所,必于城厢内外,墟场市镇,相率举行。识思人烟辐辏之区,肩摩踵接,往来践踏,拥塞道途,本地之莠民,外来之滑贼,相与溷迹,防不胜防,小而抢窃衣物,打架争斗,大而联会盗劫,掳拐人口,甚至逞凶放火,百弊丛生,随处皆可伤人,随时皆可滋事,是非求福之举,实为贾祸之尤,既无吉之可趋,反有凶之难避,在愚民毫无知识,以为一方盛举,积习相沿,不如是不足以昭诚敬,而读书明理者无不为之寒心。……自示之后,倘有仍前高搭彩棚,敛钱建醮演剧者,应即将主会值理姓名,先行报县查考,设遇盗贼抢劫诱拐赌博等事,即惟该主会值理是问,如有火患伤人,以主会值理者拟罪赔修。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示谕最后的告诫,已有现代城市管理的水平。并不是明令禁止演戏,但是要报批,就像现在的大型演出,也要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如有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乡戏酬神, 捉了“潘金莲”和“西门庆”

在改朝换代,或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特殊时期,官府禁戏往往与惧怕革命有关。除此之外,和平年代的官府禁戏,无非怕开销大、管理难,以及戏文诲淫诲盗。报端常见各地官府禁演淫戏的示令及新闻,逢年过节更是老生常谈。

光绪三十二年(1906)《赏奇画报》第22期有《禁演淫戏》:“演唱淫戏,最为人心风俗之害。昨初十日埔邑演戏酬神,先经胡大令出示严惩,不准演唱淫戏,乃各总理仍将《金莲裁衣》及《卖胭脂》等出,点令演唱。大令闻知,立饬差勇勒拘点戏之人,及扮演潘金莲、西门庆各优伶,到案严惩,以肃法纪,以维风化。(侠)按:吾粤戏剧,类多鄙俚不经,其程度低下,已令人齿冷,加以唱演淫戏,更贻害于社会,贤大令从而干涉,宜哉!”

此不独广东情形。

1890年2月18日,即光绪十六年的农历除夕之夜,《申报》刊登了扬州保甲局的告示:“近有一种无业游民装扮花鼓、荡湖船等戏,淫词亵语,游唱通衢,「一时」哄动多人,尾随观听。……保甲局亦出示云:本局访闻近有外来棍徒,扮演花鼓等戏,并演唱淫词,非惟风化攸关,抑且易于滋事,合亟示禁,其各凛遵等语。亦可见宪维持风化,绥靖地方之意也。”

1895年2月18日,即光绪二十一年农历正月廿四日,上海保甲总巡翁明府在《申报》上发布禁止茶肆弹唱淫词的告示:“城厢茶馆,叠经稽查。禁止妇女,入馆吃茶。弹唱淫词,关碍风化。聚赌抽头,有干律法。并禁痞棍,吵闹喧哗。讲茶莫吃,安分生涯。如敢故违,立即严拿。地甲容隐,一并杖枷。”

1874年的《申报》上还列出常见的“昆腔淫戏”和“京班淫戏”,以供读者鉴别。

“昆腔淫戏”有:《挑帘裁衣》《茶坊比武》《来唱》《下唱》《倭袍》《斋饭》

“京班淫戏”有:《翠屏山》《海潮珠》《晋阳宫》《梵王宫》《关王庙》《卖胭脂》《巧姻缘》《卖灰面》《瞎子捉奸》《双钉记》《双摇会》《截尼姑》

从不同时代、地域禁演的戏剧剧目,可以看出风俗、文化的流变。艺术的良莠、文明的宽严,都非一时一地之表象,也非固化不变之尺度。宝黛当年在花树下看《西厢记》,还偷偷摸摸呢。

当今世界文化开放,精神自由,回看旧岁种种禁戏之事,不禁莞尔。然而戏是孤独的艺术,休眠于乱世,其伤未必甚于涣散于盛世。文明欲续之时,传统戏曲大势已去,奈何。

文献资料来源:2017-01-20   新快报-A31

作者:钟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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