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广州的典当行
不久前,我国内地首家典当博物馆在广州中山四路与越秀中路交界处的“东平大押”原址建成,并免费对外开放。“东平大押”是目前广州幸存的几家典当行旧址之一,大押是解放前广州典当行中的一种,其他包括当、按、小押等形式。
典当也称为当铺或押店,是专门经营各种物品(动产)抵押放款的一种信作机构,在我国金融史上有质库、质肆、解库、长生库等称谓。
我国最早的典当行为南北朝时代寺庙经营的质肆。清代以前,广东各地已有典当行,雍正年间广州的当铺有数十间。1932年,广州的当铺达170间。清末民初,广州的典当铺多达400多家,市民有“当铺多过米铺”的说法。民间又称:广州商业有“第一行(洋行),第二当(当铺)”。典当行与票号、银号、侨批业和民间借贷等并称为除了银行业和保险业以外广州旧式五大金融业。
广州的典当业按照当期的长短以及形成的先后可分为:当、按、押(也称为大押、饷押)以及小押等四种。
在封建社会里,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因此,广州最初出现的典当行中的“当”,其当期长达3年。
按店的当期一般为2年,属于典当行中较旧的一种组织形式,“按”始于何时,目前尚无文献记载,民国后广东典税简章则有“按”的称谓,这是广东最早出现“按”称谓的文献。
旧广州的“当”据说始于清代乾隆年间。咸丰八年(1858),广州出现了饷押,由于当时清政府军费开支浩繁,官帑息重,广州市面上出现了私人开的押店,押店的当期一般为1年,因满当期限较短却可得现金较多而适应了社会各阶层人士对资金周转之需要,因此深受欢迎。地方当局也顺应民意,把私押店逐步纳入政府管辖之范围,善后局发出公告,称私押店如能捐助军需,可申请改为饷押(即向政府交纳饷银)。并由善后局统一发放营业执照,政府承认其地位的合法。1874年广州开始试办押店并得以迅速发展,原来的当铺也纷纷改办押店。
鸦片战争以后,广州的政治、经济加剧发展,商民的资金、货品流通时间大为缩短,以3年、2年为期的当铺、按店已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光绪二十一年(1895),广州开始出现小押店,其当期为6个月,这种典当业最新的组织形式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而倍受欢迎,按店则在清末民初已几乎绝迹,广州的典当行成为押店的天下。
由于大押断赎物品的期限为1年,时间比较适中,且利息较为便宜,而小押期限为半年及以下,日期太短,利息又很重,所以当时广州人大多愿意向大押典当。
据1931年国民政府对国内15个城市的当铺情况的调查统计,广州有当铺201家,数量居各城市之首。1932年,广州市区的170家典当行中按店为4家、大押为132家,小押为34家,当铺已绝迹。垒成碉楼般的旧当铺在广州旧的平房中如“鹤立鸡群”般十分抢眼。西关一带是广州市重要的商业区,因此旧式当铺相对集中的地区之一。广州大东门一带经济发达,在城门内有公成押等,在城门附近有东平押等。河南洪德路一带烟赌林立,赌徒光顾频繁,取款赶注者多向押店应急,因此河南押店多极一时,知名的有力隆押等。解放前夕,广州典当业是新的全盛时期,全市当押店超过400间,主要分布在西关、河南、老城及新城等四个区域。
广州老典当铺除了东家外,还设有司理,司柜、票台、伙夫及学徒等人员。司理掌握着当铺的大权,总理铺内一切事务;司柜负责验收当物定价,决定收当与否;票台负责书写当票和登记;伙夫及学徒则负责伙食、搬运等杂务。广州的典当开业前要向政府申请,并由省财政厅(清代为藩司)核发牌照后方可正式开业。歇业也要先报经财政厅批准,如无债务关系,或虽有债务但能自行清理者,则由当押店宣布歇业,并在当押店门外挂上一块写有“止当候赎”的牌子以示民众,期满便完成手续,可以歇业。如有债务而本身又无力偿还,则要成立债权团报请地方当局及警察机关、商会、当押行公会等,请求一并清点存货,对账目进行清算,但仍需经过止当候赎的过程,至于如何偿还债务则由法院判定。
广州旧当押店的招牌式样也有一套特殊的款式以便市民识辨,例如,3年的当店门前挂的是葫芦形招牌,2年按店门前则挂圆形招牌,方形招牌为大押及小押所挂,招牌上除刻有店名处,还须刻明当、押、按以及“5两2分”、“12分半”等利率和押物期限等内容。
广州旧当押店的建筑大多像炮楼,建筑坚固以保安全。尽管富人和穷人都有可能光顾当押店,但在广州人看来进入当押店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把进入当押店称为“到二叔公处举物”。因此,为照顾顾客的面子,广州旧当押店的营业厅堂设置神秘,厅堂内设有进出两条通道,以顾全当物者的面子,大门之内设有特色的屏风,俗称为“遮羞板”。
当然,广州旧当押店也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当的,例如神袍戏衣、旗锣伞扇、皮货毛袱等是不能作为当物的,典当营业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放款利息,利率高低以当期的长短为区分,即当、按、大押稍低,小押最高,小押押入的物品通常都用“九出十三归”的方法计算利息,即押店以九折付经当本,十足取赎,并按3分计付利息。这种计息方法被广州市人称之为“雷公轰”,即盘剥人太重,要遭雷公劈。当然,除小押外,其它当按押店也有九扣(即“九出”)的惯例。为了取消“九出”,广东省地方政府于1914年采取措施禁止,但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反复,直到民国1933年8月1日“九出”才被正式废除。
当押店给回押物人的收据俗称当票,当时每个当店都有一个专门写当票的人。当票不记名不挂失,而其书写的字体也十分古怪,特别是写押入物品名称的字体比符咒还要古怪,押物品的人拿到当票也不知所言。广州人称之为“鬼画符”。
此外,典当税收历来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的赋税来源,当店为岁饷,税额最轻,按店次之,押店及小押较重。
蒙启宙

文献资料来源:2011年7月   摘自《文史纵横》2011年第3期

作者:陈泽泓主编

索取号:K206.6/12/43

本馆校对: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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