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六榕寺花塔八十八佛像记
六榕寺花塔后围墙上。民国廿四年(1935年)立。胡毅生撰并书,是撰者六榕寺花塔八十八佛像的辩解。此碑铜板刻,高62、宽42厘米。据作者辩说:八十八佛出自西夏护国仁王寺金刚师不空所集《大忏悔文》,“一切众生始闻是佛名,能俗名、能敬礼者,灭除四重五逆及渎等诸罪。”是净土宗的简易赎罪方法。明万历四十六年戊午(1618年)重修塔上佛像,已有八十八佛,至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又有关华塑像铺重塑。撰者认为,不依《佛说造像量度经》塑造,便是犯了“妄城诫”。第一、佛顶无肉髻。第二、化身佛应用手印表示而用标帜,斗战胜佛竟然用桃子标帜而塑成猴子之形,为孙悟空形象,尤为不对。故一概打倒改为磁像。但手印无法一一查出,只好用密宗手印以充数。这反映了作者对待佛像的保守态度。

文献资料来源:1990年   摘自《广州市文物志》

作者:《广州市文物志》编委会编著

索取号:K872.621/2

本馆校对:黄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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