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促发展 以文化促和谐--“开放”与“包容”是广州兴盛的两大法宝
文章摘要:广州是我国的南大门,自古以来是我国由海路通向南洋、印度和阿拉伯地区的重要港口。自隋唐以来,逐步成了岭南地区对外贸易的主要通商口岸,为我国对外经济文化的交流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经济开放”和“文化包容”,是广州自古以来经久不衰的两大法宝。伊斯兰是较早融入广州社会的一个文化形态,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优秀成分,深入了解伊斯兰的商业观念、仁爱思想和创造精神,对我们挖掘伊斯兰的精华,处理与伊斯兰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伊斯兰 广州 文化包容 商业 仁爱 创造性
广州是我国的南大门,自古以来是我国由海路通向南洋、印度和阿拉伯地区的重要港口。自隋唐以来,逐步成了岭南地区对外贸易的主要通商口岸,为我国对外经济文化的交流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从上世纪50年代起,每年“广交会”的成功举办,使这一古老的城市越来越多地受到世人的关注。“广交会”以其独特的魅力成了举世瞩目的国际性贸易盛会,它喜迎八方来客,诚招四海商贾,并把古老的广州打造成了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今天,这座古城正焕发着青春的活力,以其奋发昂扬的精神应对着国际经济形势的挑战,同时也做好了迎战未来的准备。
作为祖国南大门,广州的兴衰同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在政治上,她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宣传窗口,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经济上,她是我国综合国力展示的平台。广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走势,是我国政府战略方针的晴雨表,从某种意义上讲,她是我国的门面。因此,在深化改革开放的今天,树立广州良好的形象,发挥她的门面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纵观广州千年的发展历史,“经济开放”和“文化包容”是她自古以来经久不衰的两大法宝,也是她在历史的风浪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所在。广州是我国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最早的城市之一,隋唐时期就有大量印度人、阿拉伯人和南洋人在这里经商或生活,开通了中国与印度洋沿岸地区的商贸,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从而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宣传担起了重任。
随着国外商贾的大量来华,各种外来文化一并涌入广州,进而传播到内地。而广州以她博大的胸怀接纳了各种文化,既丰富了自己又给了他人生存的空间。以伊斯兰和穆斯林为例,由于唐朝政府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采取了保护外商的生命、财产、习俗的有效措施,伊斯兰随阿拉伯商人首先入驻广州,并在这里扎根落户。“蕃坊”的建立和“蕃学”的创办,是广州包容不同人种、尊重多元文化的具体表现,也是留住商机、吸引商户的重要举措,它极大地鼓舞了穆斯林商人未来中国的热情和信心。
正是这种开放政策和包容的心态,促进了广州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因此,在广州这个自古以来的国际化大都市,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包容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互为基础。这种结合为广州的发展走出了一条可行的路子,创造了一种有效的模式。如今的广州,为了自身的发展,必须走开放和包容的老路子,让传统焕发活力,创造更大的辉煌。
实际上,文化的包容不仅是给外来文化的承载者提供了一个可以安身的环境和生存的空间,让他们自由而宽松地从事经济贸易活动,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能够从外来文化中汲取有利于我们自身发展的观念和思路,借鉴人类文明的精华,以丰富自己。以伊斯兰为例,它的到来给中国封建社会“重农轻商”的思想带来了冲击,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使人们认识到了商业流通和经济贸易的重要性,至少扭转了当时部分执政者的思想观念,为后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然而,对于一个长期与世界各国保持密切关系、努力寻求国际商机的城市,不仅要被动地接受和容忍外来文化的进入,而且还要主动地去了解外来文化,挖掘其积极的成分,有效地加以利用。伊斯兰是上千年来伴随着广州成长的一个外来文化,它见证了这座古老城市的兴衰,同时为这座城市乃至中国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今天,深入了解伊斯兰的一些价值观念和思想原则,对于我们深化改革、加大开放、促进和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伊斯兰是鼓励经商的宗教
伊斯兰是一个务实的宗教,她既注重人的信仰建设,又注重人的物质生活。换句话说,她既重视后世,又重视今世,是两世兼顾的宗教。由于伊斯兰的发祥地处在商业发达的阿拉伯半岛上的麦加,而麦加的宗教状况和社会生活中许多现象又是伊斯兰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伊斯兰教义中包含了许多与商业活动有关的内容。从原则上讲,伊斯兰教鼓励商业,将其视为社会发展的动力,认为商业就是真主所喜悦的行业。《古兰经》说:“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利息(利霸)”。(2:275)伊斯兰认为,商业行为和金钱活动中最能表现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信仰力度,先知穆罕默德说:“诚实可靠的商人在复活日,将与列圣、正义者和烈士同在。”伊斯兰给了商人如此高的地位,让他们在天堂中与列圣、烈士同在,说明在他们身上能够体现超越一般人的特质和功德,商业行为也将是实现高尚人生价值的领域。根据伊斯兰的教导,穆斯林应该具备下列信念和价值观。
(一)财富的拥有权
宇宙是真主的被造物,归真主所有,大地上的一切包括人类和所有财富都属于真主。人类和财富的关系是,二者是真主的调配之物,真主把一定的财富分配给每个人,让他按真主的旨意分配;人不是财富的真正主人,人争取财富,实际只是争取使用权;人所拥有的,只是形式上的权力和临时的拥有权。有了这样的观念,人才会对财富的来去有坦然的心态,既不会因拥有财富而不可一世,也不会因为财富的失去而痛不欲生,而且会更加合理合法地支配财富。
(二)财富的用途
穆斯林的人生最高理想,是取得真主的喜悦。对商人而言,最能取悦真主的是,依照真主的法规求财,再将他所赐予的财富用于他所喜悦的事业。真主给谁赐予财富,就是让谁改善临时拥有者的生存状况,让谁享受真主赐予人类的佳美而合法的事物,而后通过他惠及世人。《古兰经》说:“他们的财产中有一个定份,是用于施济乞丐和贫民的”(70:24-25)真主以这种方法养育一部分人,考验一部分人。另外,真主的财富就要用于主道。所谓主道,就是真主喜悦的事,也就是人履行真主赋予他的使命,即替真主治理大地。全人类肩负着这一重任,当人为自己和家庭以及周边的人谋福利的时候,他已经用财富“替真主治理大地”了,成了真主喜悦的代治者。
(三)伊斯兰倡导的商业素质
伊斯兰鼓励穆斯林积极投入经济建设,并为此设立了必要的素质,以规范商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提高人的修养。伊斯兰不仅给他们生活的信心、勇气和力量,而且给了他们在商海中立足于不败之地的诀窍。
1、“诚信”是穆斯林在各行各业立足的根本,它不仅是伊斯兰的道德原则,也是商业经济时代标准的行为规范。穆圣的一则故事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相传先知经过一个面前堆放着粮食叫卖的小贩,先知将手伸进粮堆中,顿时发觉里面的粮食湿漉漉地,他当即问小贩是怎么回事。小贩狡辩说是雨淋的,先知反驳道:“太奇怪了!雨没淋湿上面的谷子却淋湿了下面的”。那人无言以对,先知当时就说:“谁欺骗人,就不是我的教民”。“诚信”不仅是一种商业道德,而且是检验信仰的一个标准,是伊斯兰对穆斯林的根本要求。
2.“公平”,是伊斯兰倡导的一大美德,《古兰经》命令人们坚持公平,主持公道,在商业交往中体现伊斯兰的这一原则,严厉谴责贸易往来中的欺诈和不公平。《古兰经》说:“伤哉!称量不公的人,当他们从别人称量进来的时候,他们称量得很充足,当他们称给别人或量给别人的时候,他们不称足不量足”。伊斯兰也坚决发对商业活动中的霸道,谴责欺行霸市的恶劣行为,倡导商场的公平竞争,鼓励以各种方式行善。
3.“守法”,伊斯兰将事物分为合法和非法,依次制定了商业贸易行业一系列的法规,要求遵守。伊斯兰经济法规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商业行为,保护商人的财产,而不是束缚人手脚的绊笼。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守法”还包括遵守国家法律。因为一旦承认自己是某一国家的公民,相当于与该国家有了遵守法规的约会,违背国家法规相当于违约、爽约、欺骗,而这又是伊斯兰所反对的。因此,穆斯林不能因为教法对某些问题的沉默而去触犯国法,铤而走险,给自己带来损失。
二、伊斯兰是倡导仁爱的宗教
《古兰经》和“圣训”中也充满了对“仁慈”和“爱”的论述。《古兰经》说:“只因为从真主发出的慈恩,你当温和地对待他们;假若你是粗暴的,是残酷的,那么,他们必定离你而分散;故你当恕饶他们,当为他们向主求饶”(3:159);先知穆罕默德说:“不仁慈者得不到仁爱”;“你们没有正信,直到你们仁慈”。因此,“仁爱”的精神贯穿了伊斯兰伦理的全部,并且将其作为“正信”的必要前提。伊斯兰的仁爱可划归两类:信仰之爱和自然之爱。信仰之爱包括:爱真主、爱先知、爱弱者、爱全人类;自然之爱包括:爱父母、爱兄妹、爱妻室、爱子女。前者是基于信仰的号召而产生的爱恋,后者是基于自然的血缘感情产生的爱惜。
(一)信仰之爱
1.爱主
伊斯兰基于对“真主独一”的信仰和对唯一主宰的崇拜,将全部的爱和绝对爱当作崇拜的一种形式完全奉献给了真主,把对主的爱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理想。“爱主”,首先表现为对他的敬。真主是万物的创造者和万恩的施予者,人类通过参悟他的大能和大恩由衷地产生对他的爱慕之情,达到对冥冥之中的他的崇敬。这种爱慕体现在只崇拜独一的他,不以物配他;体现在严格遵守他的一切戒规。“爱主”,表现在记主,即时时心存真主,在为人处世的每一个举动中记住真主的教诲,时刻与真主保持联系,让生命为真主而运动,正如《古兰经》所说:“我的礼拜,我的功修,我的生和我的死,全为真主--全世界的主”(6:162)。“爱主”,还体现在情愿他的定然。穆斯林相信世间发生的一切都是真主使之而然,都是他的意欲,人虽然自由地创造各种缘由,但最后的决定权在于真主。因此,相信人的富贵和贫贱等命运的大事都是真主的安排,人要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一安排,达到福贵不骄,贫穷不躁的心态。
2.爱圣
爱主与爱圣是紧密相连的,爱圣人穆罕默德不是出自“亲亲”,也不是从“爱人”的角度去爱,而是由于他与真主特殊的关系,是信仰让人爱他。《古兰经》说:“穆罕默德不是你们中任何人的父亲,但他是真主的使者,万圣的封印”;又说:“(穆罕默德呀)你说:‘如果你们喜爱真主,就当顺从我,真主就喜爱你们,就赦宥你们的罪过’”(《古兰经》3:31),可见爱圣与爱主是分不开的。爱先知穆罕默德,主要表现在跟从他的圣行(17),这就是对他的最诚挚的爱。有人问先知:“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信士?”他回答说:“如果你喜欢了真主”,那人又问:“我何时才能喜欢真主?”他说:“当你喜欢了他的使者!”他又问:“我何时才能喜欢他的使者?”他说:“当你跟从他的道路,仿效了他的圣行时……”(18)。跟随先知,就是仿效他的品德,学习他的嘉言懿行。
3.爱弱者
伊斯兰对弱者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古兰经》无数次提到了救助和善待弱者。弱者指孤儿寡女、老弱病残,也包括家境贫寒、逢凶遇难。遭受不幸的人。《古兰经》说道:“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物配他,当孝敬父母,当优待亲戚,当怜恤孤儿,当救济贫民”(4:36);先知穆罕默德说:“为孤寡人和穷难人奔波的人,犹如为主道出征的人,也像白天斋戒,晚上礼拜的人” [1]。这些穷难之人,伊斯兰将他们看做“弱者”,视为施与“爱”的对象,鼓励用各种方法爱他们,包括用“天课”接济。这些人虽然不是至亲,也许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由于信仰的感召,成了被爱的对象。
4.爱人类
全人类是阿丹的子孙,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从人性上,大家都是人。《古兰经》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相互认识。”(49:13)真主创造了信主者,也造了不信者,由于他们都是真主的创造,因而具有同等的地位。因此,伊斯兰号召人们相互敬爱、相互尊重,穆圣说:“全人类是真主的家属,真主最喜爱的人,是善待真主的家属者” [2];又说:“你们没有正信,直到对人仁慈”,他们(圣门弟子)说:“真主的使者呀,我们都是仁爱者!”他说:“仁爱不是一个人对他的同伴表示偏爱,而是普遍的爱” [3]。人类是真主的被造物,而且是一切被造物中最高贵的种类。真主创造人类,具有他特殊的意图;真主所精心创造的东西,从本质上讲是高贵的。他与真主有如此紧密的关系,爱主必然要推及到爱他的创造物,也就是把爱真主之情延伸到他的被造物身上。先知穆罕默德还说:“真主把仁慈分成一百份,将其中的一份降在了大地上,而其中一部分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爱” [4]。根据伊斯兰的观点,“互爱”应该是人与人之间应有的立场,是阿丹的子孙之间本该有的感情。
(二)自然之爱
1、爱父母
伊斯兰命人孝敬父母,将十月怀胎之苦和精心养育之劳作为人应回报的最大恩情。《古兰经》说:“我命人孝敬父母,他母亲辛辛苦苦地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我说)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31:14)。伊斯兰详尽地规定了爱父母的内容,并把“爱父母”同一个人的最终归宿联系起来,穆圣说:“谁虐待自己的父母或其中的一位,谁将来要进火狱”[5]。“爱父母”体现在时时用温和的言语和行动感谢他们,时时为他们的幸福和健康祈祷,用温顺的言词跟他们交流。《古兰经》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真主),应当孝敬父母。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或两个人在你的堂上达到老迈,那么,你不要对他俩说‘呸!’不要呵斥他俩,你应当对他俩说有礼貌的话,你应当毕恭毕敬地服侍他俩,你应当说‘我的主啊!求你怜悯他俩,就象我年幼时他俩养育我那样’”(《古兰经》,17:23-24)。伊斯兰把爱父母看作仅次于拜主的功修,赋予了它极高的地位,要求人们把孝敬父母当作人道中的首要任务,甚至为了赡养双亲可以不参加捍卫宗教的出征。[6]
[1]《布哈里圣训集》
[2]百海盖,《百海盖圣训集》
[3]妥伯拉尼,《妥伯拉尼圣训集》
[4]《布哈里圣训集》
[5]《穆斯林圣训集》
[6]有人问穆圣:“我要出征吗?”他说:“你有父母吗?”他说“有!”穆圣说:“就为他俩奋斗吧!”见《布哈里圣训集》
2.爱兄妹
一母所生的弟兄姊妹,具有血缘关系,由于父母的纽带,天生就有相亲相爱的自然感情。伊斯兰很珍视这种人性的诉求,因而给同胞兄妹赋予优先的权力,让人首先爱自己血缘上最亲近的人,而后由近及远推及他人。先知穆罕默德说:“你当爱你的母亲、父亲,弟兄姐妹,然后最亲近的人,然后再最亲近的人” [1]。尽管伊斯兰把所有穆斯林视为兄弟,但血缘关系也不忽视,在遗产分配中,有时会给亲弟兄姊妹留有一定的份额,而不是笼统的穆斯林弟兄。
3.爱妻室
对一个人来说,除了父母恩重如山外,最亲的莫过于妻子儿女了,他们彼此间有血肉相连的关系。伊斯兰命令其信徒善待妻子,爱护子女。《古兰经》说:“他(真主)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赖她们,并且是你们相互爱悦,相互怜恤”(30:21)。先知穆罕默德说:“你们中最优秀的人,是最能善待妻小的人” [2]。伊斯兰将善待家人跟信仰挂钩,不爱家小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或做人问题,而是直接关系到了信仰。先知穆罕默德说:“不疼爱子女,不尊敬长辈的人不是我的教民”[3]。
三、伊斯兰教是提倡创造的宗教
伊斯兰提倡勤劳和创造,反对懒惰和不劳而获。《古兰经》强调,穆斯林除了完成自己的基本宗教功修外,还要进行社会价值的创造,因为人类是真主在大地上的代治者,而代治者的职责就是创造,创造各种财富,物质的和精神的。《古兰经》说:“当你们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布在地方上,寻求真主的恩惠”。(62:10)“真主的恩惠”就是真主在大地上所创造的资源、财富、给养,以及各种获得生存条件的机遇。这就要求穆斯林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探索和发现,利用自然界的各种资源改善人类和自身的状况。穆圣说:“任何人的生活,没有比他自己拿手劳动来维持更好的了。”经训的教导,旨在强调发明创造、自食其力,用真主所赐的恩惠造福人类,促进人类的发展与进步,以便更好地完成治理大地的神圣使命。
正是由于这种创造性精神,伊斯兰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伊斯兰文明,推动了人类历史的进步,让世人享受到了人类的才智所能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财富。伊斯兰的创造性,充分体现在中世纪穆斯林的经堂教育中。著名历史学家伊本•赫里敦(公元1332-1406)对十四世纪穆斯林地区经堂课程进行了统计,[4]其中社会科学有七门:天文、医学、数学、建筑、逻辑学、音乐、哲学,而宗教学科只有五门:古兰经、圣训学、法学、教义学和苏菲修行学。此外,有些经堂在伍麦叶王朝时期(公元661-750)就开设了冶金学(化学)和地理课程。[5]伊斯兰历史上的著名学者、科学家、哲学家、医生、历史学家无一不是从这种教育体制中培养出来的,足见伊斯兰对发明创造的重视。
[1] 《布哈里圣训集》
[2]《伊本•哈巴尼圣训集》
[3]《替尔米宰圣训集》
[4]见Rashid Ahmad,An Overview of the Curriculum of Religious Seminaries of Pakistan With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g,(2010 EABA &ETLC Conference Proceedings),P224
[5]见Prof.M.Hamiuddin Khan,History of Muslim Education,(Karachi:Qureishi Art Press,,1967),P.137
美国历史学家希提(Hitti)指出:“在九至十二世纪之间,用阿拉伯语写成的著作,包括哲学、医学、历史、宗教、天文和地理等方面的各种著作,比其他任何语言写成的要多。”我们仅以医学和天文学这两门对我国科学界产生了影响的学科为例,说明伊斯兰的创造精神对人类文明的贡献。
(一)对我国医学产生的影响
伊斯兰关爱生命,严厉禁止杀人,也禁止自杀。一旦生病,鼓励求医。据奥萨迈•本•舒莱克传述,有一个人问先知穆罕默德:“真主的使者啊!我们寻求治疗吗?”安拉的使者回答:“是的,寻求治疗。凡安拉降下一个疾病,必也降下对应的药物。”穆圣自己还用诵读经文或放血的方式给人治病,亦请人治病。于是,穆斯林很早就重视医学,将它视为必要的一门知识来学。伍麦叶王朝时期,酷爱科学文化的王子哈里德•本•叶吉德主持开始把希腊医学书籍翻译为阿拉伯语,到了伊历四世纪,各种希腊医学名著的翻译已经完成,而且包括印度、波斯、古叙利亚在内的医学书籍也被译成了阿拉伯语。于是,穆斯林当中出现了一批名垂青史的医学家和医生,如铿迪(伊历193-260年),拉齐(伊历249-311年)、伊本•西纳、宰赫拉维等人。人类历史上第一所正规医院,于公元8世纪的巴格达诞生。阿巴斯王朝时期,帝国境内有34所医院,内部分成外科、内科、骨科、眼科、神经科、妇科,而且医疗技术已经达到了现代水平,用酒精消毒,用鸦片麻醉,并进行外科手术。穆斯林在关节炎和脊髓结核诊断方面领先欧洲700年。拉齐的24卷《医学集成》,伊本•西纳的5卷《医典》,宰赫拉维的《医学宝鉴》,被翻译成多种欧洲文字,多次出版,在欧洲各大学做教科书用了400到600年。
穆斯林医学对中国医学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据伊本•奈迪姆于公元988年在《书目》中记述,说一位中国人到阿拉伯学习医学,就住在医学家拉齐(865-925)的家里。在回国之前,他请拉齐为他读古希腊医学家盖伦的被译成阿拉伯文的医著16卷,他以中国的速写法准确无误地将全文记录下来并带回中国。中国文献中无这样的记载,不知这位中国人是谁,把记录下来的医书带到了哪里。但是,中国元时就有《忒必医经》13部,说明阿拉伯医学已经传到了中国。
阿拉伯医学传入中国以后,极大地推动了中医的发展,中国穆斯林结合中医创立了“回回医学”,其散、丸、膏、浆的制药方法极大地影响了中药的形式,中医还大量吸收了“回回医学”的成分,至今很多味药还保留着阿拉伯语的名称。中国穆斯林编写的医药著作,首推五代时李(王旬)的《海药本章》6卷。在这部著作中,李(王旬)向人们介绍了15种海外新药。他结合新药,补中医前人之不足,正前人之失误。除《海药本章》外,中国穆斯林历史上的医学成就还有:《回回药方》36卷;《萨德弥实瑞竹堂经验方》15卷。后者已失传,前者残存4册。
(二)对我国天文学产生的影响
伊斯兰鼓励人们观察日月星辰以及其中完美的规律,并将其作为真主的迹象加以参悟,以此把人的目光引向了对天体的研究。“天空和大地井然有序,都是为人类服务的,包括太阳、月亮、星辰及白天和黑夜,每个天体都沿着规定的轨道运转而不会偏离,组成了有条不紊的宇宙,其生命和存在,缩小和扩张都是由造物主决定的。”[30:22]又说:“我将在天际和他们的自身中,把我的许多迹象昭示他们”。[41:53]另外,伊斯兰的许多仪式是按自然规律制定的,与天文有密切的联系,如根据新月的出没判断月份的始末;通过地球的运行计算礼拜的时间,通过方向的辨别确定礼拜的朝向。如此等等,使伊斯兰与天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于是穆斯林很早就对天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首先,他们以极大的热情接受了古印度、波斯和希腊的天文知识,并加以改造,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天文学知识体系,为科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阿巴斯王朝(750-1258)于762年在巴格达建都以后,英明的哈里发招揽人才,翻译印度和希腊的天文学著作。公元829年,巴格达建立天文台,对天文知识进行科学研究,涌现出了一批对欧洲产生了巨大影响的天文学家。法干尼,著有《天文学基础》,对托勒密学说作了简明扼要的介绍;贾法尔•阿布•马舍尔,著有《星占学巨引》,传到欧洲,产生了影响;巴塔尼(公元850-929年),穆斯林历史上最伟大的天文学家,著有《天文论著》,后来的一大批西方学者诸如哥白尼、第谷、开普勒、伽利略等人,无不研习巴塔尼的著作并受益于他。他所创制的天文历表--《萨比天文》(也称《萨比历数书》),一直是其后几个世纪欧洲天文学家的基本读物。苏菲(公元903-986年)著有《恒星图像》,在书中确定了48颗恒星的位置、星等和颜色,并且绘制出精美的星图与列有恒星的黄经、黄纬及星等的星表,现在世界上通用的许多天体名称还是来源于苏菲的命名,例如牵牛星,毕宿五、天津四等。由于他对天文学的贡献,宇宙中的一个星团冠以他的名字--“苏菲星团”,还有,国际天文学会还以用他的名字命名月球表面一处环形山来纪念他;阿布•瓦法于1080年编制了《托莱多天文表》,对托勒密体系做了修正,从此兴起了反托勒密的思潮;比鲁尼著有《占星入门解答》,曾提出地球绕太阳旋转的学说,甚至说到行星的轨道可能是椭圆形的而不是圆形的。可以肯定地说,穆斯林天文学家对于宇宙天体的认识,是天文史上由托勒密到哥白尼之间最重要的衔接。此外,穆斯林天文学还娴熟地掌握了许多天文仪器的制作和运用,如星盘、等高仪、象限仪、日晷仪、天球仪和地球仪等,对天文学上升到了科学的研究。
由于伊斯兰的传入中国,伊斯兰的科学也被一并带入。例如,穆斯林天文学家伊本•优努斯的《哈克慕历》和历表随穆斯林流传到了中国,对中国历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据说耶律楚材(1190-1244)的《麻答巴历》,郭守敬(1231-1316)的《授时历》,就是参考了《哈克慕历》以后完成的。元代穆斯林修订了较完善的历法,一是札马鲁丁的《万年历》,一是可马刺丁的《回回历》。元代第一次正式颁用的,是札马鲁丁编制的《万年历》,在至元十八年(1281)《授时历》颁布天下之前,《万年历》在中国通用了14年。
另外,札马鲁丁等人不仅带来了一批阿拉伯天文仪器,而且还亲手制造了许多新颖的天文仪器。至元四年(1267),札马鲁丁献出了自己制作的七种天文仪器:多环仪、方位仪、斜纬仪、平纬仪、天球仪、地球仪,观象仪等。这些仪器,当时在世界上是罕见。
元朝统治者非常重视天文学,忽必烈(1215-1294)未继位之前,就任用了以札马鲁丁为代表的一批穆斯林天文学家从事历法研究。他继位后,设立司天台,聘用穆斯林天文学家任职。至元八年(1271)始置回回司天台。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为回回司天监。延祜元年(1314),回回司天监品秩升为正三品,并于四月设立回回国子监。从《元史•百官志》和其他资料可以了解到,札马鲁丁、爱薛、可马剌丁、苫思丁、赡思丁等一批天文学家先后在这里供职,为中国天文历算的完善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明代,朱元璋仍十分重视天文,特别是回回历法,不仅在钦天监下设回回科,而且还召回回天文学家黑的耳、阿都剌、迭里月实、郑阿里等数等人进京议历法,并召回回大师马沙亦黑、马里麻等人译回回历书,回回历法又影响《大统历》,长达270余年,一直到清朝康熙初年。
结束语:
广州需要发展,而且要在和谐中求发展。国际化大都市的地位,决定了广州必须与多元文化进行有机结合,用开放的心态接纳外来文明,吸收其优秀成分,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建立相互尊重、互利互惠、和睦相处的局面。伊斯兰是较早融入广州社会的一个文化形态,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优秀成分,深入了解伊斯兰的商业观念、仁爱思想和创造精神,对我们挖掘伊斯兰的精华,处理与伊斯兰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广州乃至全国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文献资料来源:2012年9月   摘自《第四届广州伊斯兰文化论坛论文集》

作者:丁士仁撰写;广州市伊斯兰教协会 广州市回族历史文化研究会编

索取号:B96/6

本馆校对:黄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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