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室建成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1856年(咸丰六年)英国侵略军进入两广总督行署抢掠一空,把附近靖海门、五仙门的民房也烧光;翌年,英法联军炮火将总督行署烧为废墟。战后,英法两国政府根据中英、中法《北京条约》第四条“交还教产于天主教堂”,“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借口清政府在禁教期间没收过天主教在广州的教堂,威胁清廷赔偿,同时提出要占用广州城内最高一级军政机关的地方重建教堂。清廷只好在司后街(今越华路西端北面)另建总督署,法国遂在1861年(咸丰十一年)底强行租用了被英法联军炮火夷为平地的两广总督署原址空地,租给法国普行善会作为建立教堂、学校、医院和育婴堂之用。租约订了两次,租地约4万平方米。因时人习称两广总督行署为两广部堂,此地即被称为“旧部前”。
教堂由法国工程师仿照欧洲哥特式风格设计,于1863年(同治二年)6月28日圣心瞻礼日正式举行奠基典礼。奠基时从耶路撒冷圣母墓地河岸运来石块,又从罗马取泥土一公斤,置于基下,并在教堂前东西两侧墙角刻上Jerusalem 1863和Rome 1863的拉丁文。石块从香港九龙采凿,用帆船运至广州。搬运、打磨、垒砌,全靠人力手工,工程相当艰巨。最初负责施工的是两位法国工程师,因语言不通等缘故,工程进展甚缓,动工数年,仅垒起几尺高的墙基。后由广东五华人蔡孝为石室工地“总管工”。蔡孝在施工中创造了一些独特有效的土法,如以桐油糯米粘结石块,以铅件栓合柱和券拱等关键部位,穹隆顶部部分石块凿孔贯穿以铁凖,使砌石更为牢固。工程历时25年,至1888年(光绪十四年)竣工落成,耗资40万金法郎。
石室工程落成,有教堂、医院、中小学校、神学院等房舍,现只存教堂和东西的颐铎堂。教堂平面呈十字形,坐北向南,东西宽32.85米、南北深77.17米,占地面积2754平方米;南立面为正面,高52.86米。这是当时广州最高的建筑物。分为三层,底层为三个尖拱形门;二层当中是镂空石刻圆形玫瑰窗,玫瑰窗由透光的红、黄、蓝、白、紫、绿等彩色玻璃镶嵌而成;三层分立两侧为一对钟楼,其上各有八角形尖塔顶。东塔装有法式铜钟,西塔为机械时钟。教堂内部为大礼堂,以两排纵向束柱把空间分为东厅和侧廊,采用尖形肋骨十字拱顶。东西北侧的外墙建有飞扶壁和飞拱,凌空斜撑。建筑风格以哥特式为主,屋顶的出水口则做成中国传统风格的石狮状。
石室屋面原为木屋架上铺瓦,1928年改为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板面铺瓦。彩色玻璃经1938年日军飞机轰炸广州、1949年国民党败军炸毁海珠桥震及以及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被红卫兵投石砸窗,所剩无几;堂内的祭台、祭具、祭像、神功亭及椅子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焚毁。1979年起相继进行修缮。1988年重新恢复为天主教礼拜场所。
石室是中国最大的石结构天主教堂。1996年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为广东省、广州市天主教爱国会的所在地。

文献资料来源:2003年   摘自《广州近现代大事典》

作者:陈泽泓,胡巧利主编

索取号:K296.51/17

本馆校对:黄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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