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军政府定4月27日为纪念日
广州是七十二烈士长眠的地方。广州人民不仅率先悼祭黄花岗烈士,而且还执行广东军政府的决定,曾以公历4月27日为法定纪念日以会祭诸先烈。这一史实一直鲜为人知。
早在广东独立之前,广州人民就不顾清广东当局的禁止与恐吓,多次自发举行悼念七十二烈士的活动。1911年6月中旬的某日,广州就“有剪辫者三十余人,携带纸锭香炉,到东门外黄花岗致祭已死革党。”下旬的一天,又有“少男少女四五十人,乘坐肩舆与携带花圈花球无数,由大南门入城,出东门直达黄花岗,群以花圈、花球置冢前,行鞠躬礼,欷歔流涕,徘徊至数小时,始行联袂归去”。平时,也有些群众“携只鸡斗酒”至黄花岗凭吊。报称“此鹦鹉名士之结习,非必持何种主义也”。以上悼祭黄花岗烈士者,既有烈士的同党,也有烈士的亲友,还有一般的民众。他们的举动,表达了广州人民对七十二烈士的缅怀与纪念。
1912年5月15日(旧历三月二十九日),是黄花岗烈士殉国周年纪念。当时孙中山解临时大总统职回到广州,发动和组织同盟会等八十余团体,隆重地举行了公祭黄花岗烈士的活动。当天,广州的军、学、商各界人士近万人汇集黄花岗,以至呈现出“工商士女,络绎于途,人如山积,难以数计”,“铜鼓喇叭,宣传数里,花圈旗影,耀映八方”的壮观场面。黄花岗烈士坟墓前搭起了大拱篷,上书一联谓:“五族同风是七十有二头颅价值,千秋堕泪为三月念九刀俎英雄”。公祭仪式上,孙中山担任主祭官,宣读了《祭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文》,称颂烈士为国牺牲,千古流芳。广仁善堂则为烈士墓献上翠柏四株,由孙先生亲手植在坟前,以为纪念。
黄花岗周年纪念是在旧历三月二十九日举行的,当时的有识之士鉴于民国已通用公历,认为黄花岗纪念日应有公历的法定纪念日。1911年10月22日,革命党人、省临时议会议员林正煊发表文章指出:如今民国改元用公历,则黄花岗纪念日也应定为阳历;如仍沿用阴历,则以后每年的阳历纪念日无定日。“礼时为大,故一切计日,皆应以阳历为准,凡在民国纪元前之纪念日,应以阴历此照阳历较正其日月,以便记忆。”据此,他提议以阳历4月27日作为以后黄花岗烈士殉国的法定纪念日。10月下旬,广东军政府接受林正煊的正式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决定。11月5日,广东军政府都督胡汉民发布命令:规定以阳历4月27日为广东倡义纪念日,11月9日为广东独立纪念日。
1913年4月27日,是黄花岗烈士殉国两周年之期。这一天,广东军政府和国民党广东支部等组织广州各界民众数千人,举行了缅怀纪念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活动,坟场的彩门上方,高悬“杀身成仁”几个大字。这次悼祭活动,是广州各界民众最早用阳历为纪念日来纪念黄花岗烈士的一次活动。遗憾的是,以阳历4月27日为黄花岗烈士殉国纪念日的纪念活动,在广州就只举行了这一次,以后并没有沿用下来。


文献资料来源:2002年   摘自《广州话旧》

作者:周兴樑

索取号:K296.51∕85∕1

本馆校对:古文红

查看相关: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