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旧俗忆述
满族在我国各民族中,兴起较晚,其文化或承袭自邻近各民族,或是本族与外族的混合折衷尤多,尤其是自1644年入关后,居于汉族社会中间达三个世纪,彼此启沃沾溉,潜移默化,故以言风俗,满汉之间大部分是相同的。然亦有小异的地方,这些“小异”就成为满民族发展过程中保留下来的民族特征。而满族自入关后,其上层分子长期居于统治地位,他们某些风尚上行下效,自亦可能影响于汉族的文物典章,这都是值得民俗学者研究的。因敢不揣论妄,就个人见闻所及,忆述若干满人旧俗的资料,藉供参考。其记叙范围、时间则以清末民初即旧俗未改时为限;地区则以有代表性的北京为主,并附带说明广州方面一些变异的小节。遗漏或错误之处,一定很多,敬请识者教正!
(一)清代满人的特殊地位和经济生活
一个民族的政治和经济情况多往往是决定风俗习惯的因素,所以得先概括地叙述一下满人在这两方面的特点。满族从部落以至建国,一直都是全国皆兵,兵民合一,无事则耕猎,有事则征调,平时则三丁抽一“披甲”,即充当现役兵。故其社会组织也就是军队组织:以“固山”为最大单位,以军旗作标识,按旗色分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是以满人自称或外族人称他们都为“旗人”。(此外还有”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即在明亡前已居住于关外而被清室征调当兵的汉人——都称为旗人。)
清室入关后,统治了一个非常地广人众的中国,其财赋足以供养一支庞大的常备军,因此确定所有从关外带来的旗兵即满兵约十万人,汉军二万余人都不再复员,要他们终生并且世代子孙都充当“职业兵”,以大部分驻在北京城内外,称为“禁旅”,小部分驻各省,称为“驻防”,作为统治中国的基本武力。同时又要他们把家属都带到防地永远定居。满人过去曾入伍现役,也是没有饷银的,仅行军时给予个人口粮,称作“行粮”。至是,乃按兵种及军阶分等给发饷银以及足供数人食用的米粮,俾可赡养家属,从而又规定凡满人除了听候补入现役额兵和还可以读书考取文官之外,就绝对不准从事农、工、商等其他职业。自此之后,旗兵及其家属也就包括了整个满族人口(估计当时最多约六十万人,参阅附注)都脱离了生产而坐享中国各族人民的供养,直至清代灭亡为止,首尾二百六十八年。然而他们大部分士兵却是贫困的,因为他们粮饷到底有限。例如警卫皇帝的“亲兵”,月支饷银四两,年支食米四十八斛(即二十四石)。其中占数额最多的是一般步兵,月支饷银一两五钱,年支食米二十四斛。现役额兵一般是一家一人,这份收入,在清初物价低廉的时候,也仅堪几口人的温饱,但到了清末,物价上涨了一两倍,饷额却没有提高,其生活困难可以不言而喻。当然,满人之中有皇帝,有宗室,有显爵高官等大富大贵之辈,可是在比例上到底占极少数。例如,清末广州的八旗兵额共五千九百六十九名,仅设官佐九十三员,约当六十分之一,读书考中文官的更寥寥无几。况且,即使是世爵官宦人家,因满人的官爵和财产,例只由嫡长子承袭,次子和庶子都不得沾份,故其生活支付仍然只有依靠编入额兵的钱粮为生,度着贫困的日子。我家族是个宗室,直至清末,长房族兄全荣仍袭封公爵,可是我祖父以下却一贫如洗,先父兄弟五人,无一人能靠家庭供给进学堂念书,此可见一斑。故从总的方面来看,满族大多数人是贫困的。在北京,早就流行着“穷旗人”的话,确是名副其实的。
如上所述,满人在入关后取得特殊的政治地位,上层变成了统治阶级,民族优越感就自然而然地滋长了,反映到礼俗上便是繁文缛节日多,铺张浪费日甚。然而广大贫苦阶层又处处为经济力量所限,不能不有所抑制或者只系维持表面而暗中“偷工减料”,于是这一矛盾状态构成清代满人旧俗的观点。
(二)年节风俗
下面略举几种流行在满人中较为特殊的旧俗。
(1)忌门:由正月初一到初五,禁忌别家妇女到自己家里来,叫作“忌门”。广州满人则一般不忌;也有仅忌初一那天的。
(2)女儿不尚“乞巧节”:汉族的大节日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满人都仿效了;但北京的满族女儿,一直不尚乞巧节。读过《红楼梦》的人,不少感到过这样的疑问:本书描写女儿的“闺中生活”,占很重要地位,七夕礼拜双星向天称乞巧是女儿最隆重最热闹最有诗意的佳节,为什么没有提到过这个聚会呢?我猜想就是因为曹雪芹家是正白旗满洲“包衣”(即家仆),家里没有做乞巧节的,故他没有这个印象之故。但广州的满人,在清末也有做这个节的了。
(3)祭祀祖宗的方式:满人除了祖宗牌位外,还有几件物品代表祖宗:一是所有满人支族的长房家里的西墙上,都钉有一块长有尺把,阔有数寸,形如厨架的木板,板边黏贴一张印有花边中写意若祖宗的满文的白纸签,叫做“祖宗板”;二是除宗室外的一般满人家,还在祖宗板上放一个黄包袱(广州则为一个小口袋),里面盛些先人用过的零星东西,叫做“祖宗袋”;三是宗室人家在院子里东南角上树立一根三丈多长的木杆,叫做“祖宗杆”。这些东西,于大祀之日,都要像对祖宗牌位一样,行三跪九叩礼。
祖宗板形如厨架,且更有上放祖宗遗物在一起的,大约即是以历代先人“手泽”,更亲切地代表祖宗,这似乎易于理解的。但祖宗杆的意义是什么呢?记得听到有些汉人说过,满人祀祖很神秘,因为他们是拜一根“檑浆棒”的,大约就是因为这支颇为费解的祖宗杆的误会。据近人莫东寅在所著的《满族史论丛》的考释,谓这支杆子名叫“索罗杆子”,祭杆原是萨满教的祭天仪式,也是清代皇室最隆重的祀典之一。但他没有提到满人管这杆子叫祖宗杆。我想,原始的宗教往往把天、地、神祇与祖宗混合起来的,大约满族就把这支杆子既视作天地也引伸为祖宗吧?
满人祀祖最隆重是除夕和元旦以及十二月初八日。后者须煮混合各种米加糖的稠粥叫“腊八粥”,用以荐祖及全家吃,据说是从前祖宗出征,曾于此日绝粮,故以后年年此日作此“粗粝”祀祖以为纪念,也叫子孙尝尝,俾知创业的艰难云。又祀祖的胙肉(猪肉),宗室人家例在炕上放一块大油布,全家单膝跪在布上吃。广州则于入夜时放在地上,各人蹲下吃;吃时不设灯火,不言语。过路的人,亦可随意入内共吃,但亦不得开口讲话或道谢,景象颇为神秘。
(4)繁重的礼节:满人的礼节特别繁重。除夕守岁,即使是稍懂事的小孩,亦必须于子夜向父母尊长行过一跪三叩礼辞岁后方能睡觉。翌日元旦,又须一跪三叩贺年。而对于分居的尊长,仍须于贺年之后跟着补行辞岁礼,实际系二跪六叩。又须更隆重地向历代祖先三跪九叩。所以由除夕至元旦,大家庭的幼辈,往往须下跪百数十次,叩头二三百下,非弄到头昏眼花不可。平时遇见尊长或平辈,一定要请安:男的请“单腿安”;其方式是:抢前三步站定,左足平屈,左手按膝,右足退后跪下,但不沾地,右手握拳下垂,亦不沾地,腰须直,头须挺,同时作声招呼,随即迅速起立,回复站定原状。女的请“双腿安”;其方式是:抢前三步站定,右脚后退,脚尖连于左脚踵,成“人”字形,跟着双手按膝,双腿慢慢蹲下,至大腿与小腿成九十度角,即刚似坐下状为度,腰须直,头须挺,同时作声招呼,然后再慢慢起立回复原状。此外还有宗室家内行的“跪安”,武官行的“马鞯档安”等,花样极多。这些礼节,不但动作复杂,而且最讲姿势,所以满人从小就要练习,作为最重要的“家教”之一。
(5)较简单的神道:满人虽然也迷信,但供奉的神道一般只有如来佛、观音菩萨和关帝三位大神和一个灶王。而且如来等都是供在支族长房家的佛堂里,关帝则供在军营里,一般人的家里不供神位,似乎比汉人简单得多。
(6)尊重女儿:满人和汉人一样,对女儿管教极严,十二岁以上就轻易不准出门或接见外客;但另一方面却又对她们很尊重。例如妹妹向不对兄嫂行礼,而弟弟对姐姐则须执礼甚恭。女儿出嫁后称为“姑奶奶”,对娘家有遇事干预之权。如娘家发生纠纷事件,姑奶奶可以回来处理解决之。此则似与汉族视嫁出去的女儿为“泼出去的水”相反。
(7)似与汉族颠倒的称呼上的语音:满人自入关后,已基本上不用满字和满语,现在懂得满子满语的人已经很少。但有少数称呼上的语音保留至今。如称父亲的语音似“阿妈”,称母亲的语音为“阿姐”,宗室称儿子或儿子自称为“阿哥”,均与汉音似颠倒过来,叫乍听到的汉人惊异。但广州满人称父母已如汉族一样为爸、妈,只有对岳父才叫“阿妈”。
(三)婚嫁礼仪
在清代,清朝统治者对汉、满民族间的通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既不允许满人与汉族平民通婚;也不允许与八旗汉军通婚。广州的满人因人数少,清末间有娶汉军家的女儿为妻的,但女儿则仍然不嫁与汉军。惟对蒙古族则世代通婚,没有畛域。其婚嫁程序及仪式,大致如下:
(1)提亲和相亲:这一最初的步骤和汉族一样,首先由媒人提出,经过双方父母认为“门当户对”,再先由男家父母偷偷地相看女子本人,复由女家父母暗中或者是较公开地相看男子本人(男子女子本人则不得互相相亲),得到双方家长表示满意后,又将男女的“八字”送请算命先生推算没有“冲克”,于是达成协议,进行完婚。是道地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加上“神意”的盲婚。
(2)放小定:系由男家具备小“如意”一支,荷包一对,金或银戒指两只送往女家作为“小定”。手续简单,这时女子本人仍多半不知道的。
(3)放大定:放小定后再过若干时期(一般不长),男家再具备大如意一支,金银首饰和镯子等若干件,男子本人的“龙凤礼帖”一副送往女家,礼帖内写明旗籍、祖宗三代名讳、本人生辰;前清时还要加盖本旗衙门印信。此时,女子本人须端坐炕上,由一“女全合人”(有丈夫和子女的所谓“好命婆”),将那支大如意放入她的怀中,随将她的礼帖送往男家,婚姻关系就正式订定。
无论放小定或大定,都不用“聘金”;即使是最贫穷的女家,也没有索聘金的。又两支如意,将来都随奁送还男家,故不甚富裕者可向戚友借用。
广州则不分小定大定,只一次过由男家送与女家若干首饰及交换双方的龙凤礼帖,叫做“下定”。首饰中有一件打成树叶形的东西,谐音叫作“如叶”,以代替如意。
(4)“通讯”:定婚后再过若干时期(一般也不太长),双方便协议定了结婚的日子,由男家具备鹅、酒和几套给女子本人的衣服,将这日子正式通知女家,叫作“通讯”。广州则经由媒人传语双方洽定日子便算,没有具备礼物正式通知的手续。
(5)送奁:此时女家即须准备妆奁,一般是家具衣服等。女家的戚友必须送些奁物,叫做“添箱”。妆奁于结婚之日在送新娘之前送往男家;但也不少因妆奁不丰,在结婚前几天便送出,以免男家的戚友看到有伤体面。由于没有聘金,故女子更成了道地的“赔钱货”,嫁女往往比娶媳还吃力。
(6)迎亲:结婚当天,男家派“官轿”往女家(官轿是蒙红呢的轿子,比汉人的“花轿”朴素。但广州因无官轿,故仍用花轿);轿内还坐一位号称“娶亲太太”的女全合人同往迎接。也有请四个有体面的男人号称“娶亲老爷”另坐骡车往接的。北京的“轿子铺”,都标明具备“满汉执事”,但所谓“满式执事”即随轿仪仗却至为简单,即仅系一支有八面或十二面大鼓和两个手提敲打的小钟的乐队以及几对用长杆树起的球形琉璃灯而已(广州没有这种琉璃灯,代以一两对“宫灯”)。轿子到达时,女家例必关上大门,经乐队吹打叫门几次始开。
(7)送亲:新娘出嫁衣“旗装”冠服,脸盖红帕;旗袍必须是“棉袄”,虽盛夏亦然。例由父亲或伯、叔、兄、弟等男性亲属抱其上轿,兄弟并需扶着轿杆步送至男家。此外,也派一位号称“送亲太太”的女全合人另乘轿子,或者四位号称“送亲老爷”的有体面男子另乘骡车赶在新娘前到达男家通报。送亲多在夜间,连钟鼓也不甚敲打,殊欠热闹。女家即于此日宴客。
广州的新娘起轿后,兄弟不扶轿杆步送,只派一小舅子另行乘轿送往。又可由女性亲属和母亲、婶母、嫂嫂等抱其上轿。1957年间,广州开过一次民族文娱晚会,会上唱一支有关满人婚礼的歌谣,中有“哥哥抱妹上花轿”之句,有人评为不符事实,迹近亵渎,则是不明满人风俗所致。
(8)下轿和拜堂:新娘的轿子一直抬到大堂前坐落。新郎穿满式衣冠(袍褂也必须是“棉袄”,没有簪花挂红)。手持弓矢,向轿门射三箭,叫做“煞气”,即祛邪之意。后由女全合人打开轿门,扶新娘下轿。广州则没有射轿门之举。新娘下轿后即与新郎到上放香烛供品和弓箭的桌子后面对天行三跪九叩礼,叫做“拜天地”。随后新郎新娘相对行一跪三叩礼,叫做“交拜”。广州则只系向桌子上的弓箭下拜,叫做“拜弓箭”而不叫拜天地。新郎新娘也不交拜。北京在新娘轿子到达时,大堂前即垂下红幛,亲属戚友均在外面,所有煞气和拜堂仪式,他们都没有参观,故可说是“不公开的婚礼”,惟广州则亲属戚友仍可在场观看。至汉族视为很隆重的男子“冠礼”和女子“笄礼”,满人都没有的。
(9)洞房:拜堂完毕,女全合人即扶新娘踏上铺地的红毡子进入洞房。房门口地上放一个马鞍,须予跨过。房里设有龙凤烛及长命灯。新娘端坐在炕上后,女全合人再请新郎入内,同样须跨过马鞍。此时有人在窗外念诵全是满语吉祥说话的所谓“哈罗波蜜”。广州则因无人懂念这套东西,只于燃点房内龙凤烛时说两句汉语吉祥话代替。新郎进房后与新娘隔炕桌对坐,以木尺挑去她的盖脸红帕。然后由女全合人各给予一杯酒,吃了一口,又交换再吃一口,叫做“交杯”。跟着女全合人又各喂“子孙饽饽”(水饺);饽饽是女家做好的,共三十二个,分装两盒送来,蒸得半生不熟,新郎新娘只各咬一口,同时有人在窗外问“生不生”,房内人答曰“生”,表示会生子的意思。最后女全合人又多喂以“长寿面”一碗,便算礼成。此时亲友——多系女眷及小孩——可以进入洞房看看新娘;但没有闹新房那种恶作剧。此夜新娘即不再下炕。但广州没有炕,上述洞房的仪式均在地下进行的。
(10)谒夜及宴客:翌日新夫妇拜谒历代祖先牌位,行三跪九叩礼;继之拜翁姑,也行三跪九叩礼;又继之拜尊长,行一跪三叩礼。这种次序叫做“分大小”。此时,新娘的母亲前来验看“喜布”,双方亲家道喜,即于大门前挂一彩绸球,表示新妇是个“好姑娘”。广州则岳母不来,只由新郎持“喜布”给自己的母亲验看向母亲道喜,同时在大门外悬挂灯笼及放鞭炮。男家于此日正式宴客。但省俭的也有在白天送亲,当天宴客做了的。
(11)“回门”:第三天新夫妇回门拜谒岳父母;如系白天送亲的则在第二天回门。婚嫁仪式至此完成。
(四)丧葬礼仪
(1)棺殓:满人死后,即用紫棉纸包裹一小撮茶叶和一小片金或银纳入其口中,叫做“定口”。随用棉袍褂,小殓,盖上棉被,放在“停床”上。死者如系丈夫,妻子须剪下一缕头发,纳进其手握着,表示结发妻殉葬(广州无此式)。翌日“大殓”入棺。亦有孝子孝女剪些头发放入棺内的。棺材作凸字形,棺材头活钉一块桃形木板,更有刻上满文“寿”字的,叫做“旗材”。宗室还必在棺材头挂一块貂皮。广州没有这种旗材,只用八字底的形式略如汉族的普通棺材。小殓及大殓,均由亲属自己动手;惟广州大殓仍经手仵作。
(2)丧家的布置:棺材放在大厅门口,头向外脚向内。棺前放一供桌,陈列祭品。不设灵牌,只对棺行礼。院子里必盖上棚厂;并搭一个两丈见方左右的与厅堂地面成水平的矮木台,叫作“月台”,为吊奠时行李之用。大门外树一支数丈长的下带四方架子的红色木杆,杆上飘一支红缎幡,作所谓“招魂”之用,并为丧家标志。惟广州不设杆幡,也不搭月台。
(3)祭奠:停棺在家至少五天,多者七天、九天、三十五天甚或六十天,愈富者停棺愈久。只在停棺期间有祭奠的仪式,出殡后也就算“撤灵”。
最重要的祭奠在第三日,叫作“接三”。是日亲友祭吊上供,延僧道日夜念经,烧纸车纸马。贫家则于“接三”后的再下一天出殡,出殡前亦不“作夜”。
停棺超过五天后始出殡的,则于出殡前夜家奠,延僧道念经,烧纸楼纸库,称为“作夜”。
停棺超过三十五天的,则于第三十五天做“五七”家奠,延僧道念经,由出嫁的女儿烧纸伞。已经出殡的亦仍烧纸伞,“接三”、“五七”和“作夜”就是治丧期内最主要的祭奠仪式。
死后六十天,则不论已经出殡与否,均烧纸船,广州的纸船且写上“直往长白”四字。广州亦有逢“七”烧纸包袱:“一七”烧一个,“二七”烧二个,直至“七七”烧七个为止的。
(4)出殡:北京的“杠房”(棺材店)亦照例标明“满汉执事”字样,但满式执事即出殡仪仗亦至为简单,即一支包括八面至十二面小鼓和两支长喇叭的小乐队,另外有八个或十二个或十六个身穿满式袍褂,手捧木盘,盘上烧着炉香,口中念“哦,哦……”哀音的所谓“小那”的人(广州没有“小那”),如是而已。王公贵人,则例加一副所谓“头品执事”,但亦不过是用人牵持着鹰一对,狗一对,骆驼一对,韂马(即驾好鞍韂的马)一对,单钩(长杆带钩的兵器)一对,多五种东西和十个人罢了。唯一可以摆“阔”的是多用抬棺材的杠伕:除了穷到连“接三”也只能草草了事的人家用八名伕的“穿心杠”(杠在棺之上,用绳索吊着的)外,一般是十六人或二十四人杠,棺材是在杠上即在杠侠肩膊之上的。还有用三十二、四十八至六十四杠的。二十四人杠以上的棺材可加“绣罩”。四十八人杠以上叫“头品杠”。但用杠夫多的一定是王公贵人,他们例在夜间出殡,连乐队也不甚吹打,静悄悄的鸦雀无声,却又无从显示其“阔”,比汉族富豪有如迎神赛会那样热闹的“大出丧”,寒伧得多了。又出殡时棺材头在前,则与汉人相反。
(5)坟墓:满人必须夫妇合葬,谓之“拼骨”;继妻与发妻同,惟侍妾则不得附入。一般是一个支派同葬一处墓地,按行辈长幼次序排列,谓之祖茔。故满人虽亦迷信堪舆风水,但仅系祖茔初定时讲究一下,其后葬者则无法变更位置,故不必也不能人人花费。坟式有如馒头,一般是泥土的,富家则用砖砌,上面以红泥涂成红色,谓之“宝顶”。没有墓碑作标识。广州满人坟墓,初来时亦系集中设祖茔,形式如本族制。但稍后则与汉人杂葬,形式亦如本地有碑的汉墓,且人人讲风水了。
(6)服丧:满人丧服只穿白色满式袍褂,不用缌麻,其亲疏服丧期限一般与汉族同。
附注:
满族入关时的兵数和全族人数,是绝对“保密”的,故没有官书记载可稽。近人莫东寅根据有关文献估计当时满兵约十万人,并由壮丁入伍现役这个一般原则推算兵数约占全族男子的三分之一,即占全族男女六分之一,而估计当时满族全部人口为六十万;但当时正是战争紧张期间,现役兵当不会只征壮丁,多半还包括不太幼和不太老的男人,所以根据兵数十万来估定全族人口六十万,应系最大的数字。至汉军数目,在他们入关前两年(1642)编足“八旗”时,共24050名云。均见莫著《满族史论丛》。(区国禧记录整理)
(原文刊《广东文史资料》第35辑)

文献资料来源:2008年12月   摘自《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下编.第4卷,民国时期文化篇》

作者:爱新觉罗•宗夔著,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索取号:

本馆校对:范合生

查看相关: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