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沿革
伊斯兰(ISIAM),是阿拉伯文的音译,意为“顺服”,指顺服唯一的安拉(真主)的旨意。七世纪初由穆罕默德建立于阿拉伯半岛。在中国一向称回教,也有叫天方教。1956年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关于伊斯兰教名称的通知》:今后统称伊斯兰教。
中国史学界对伊斯兰教何时传入中国各有说法:一说在唐武德年间(618-626);一说在唐贞观元年(627);一说在唐永徽二年(651),迄今未见定论。该教传入广州,始自何年?尚待考证。建国后,古建筑学家和地理学家据实物研究,认为广州怀圣清真寺和光塔是初唐建筑。
唐代的广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港口,外商云集,尤以阿拉伯、波斯商人为多。他们当中不少人是伊斯兰教徒,商泊广州,聚居在古珠江河畔,位于现今光塔路周围。时称该地为“蕃坊”,聚居的外商为“蕃客”。据史载,蕃坊内有清真寺一间,教长一人。唐朝廷在蕃客中选任一人当“蕃长”,负责处理蕃客争讼。黄巢兵进广州,蕃客被杀无数,蕃坊转入萧条。
进入宋代,中国对外贸易发达,蕃坊一如唐制,蕃客比唐代更多,且更富有。一个阿拉伯巨富名辛押陀罗,久居广州,财力雄厚,曾向知府申请自己出资兴建广州城,未被接纳。蕃客中,既有携同妻女来华定居,或娶华妇为妻,长期居留的;也有在华担任官职的,如蒲玛呿阿一家,南宋时期入居广州,住蕃坊内玳瑁巷,子孙四代,全用阿拉伯语命名。蒲氏家族是当时广州伊斯兰教的名门望族。其第二、四两代子孙,曾为保护维修光塔,作出贡献。
元代中国对外贸易的首要海港,已被泉州所取代。原住广州的阿拉伯、波斯商人大量东迁,蕃坊的蕃客已逐渐减少。至正三年(1343)怀圣寺毁于火。至正十年(1350),由浙江省官员来穗主持重建。当时有萨都拉等17家,留在广州,看管怀圣寺及回回坟(先贤古墓)。
综观唐、宋、元三代,广州伊斯兰教的特点是:教徒以外国侨民为主;分布集中在蕃坊。进入明代,情况逐渐转变。内陆地区回族人陆续从各地移居广州,为广州伊斯兰教发展开创一个新局面。
明成化四年(1468),南京回回军首领羽士夫、马黑麻等,奉派率领回回军1000多人,南下平乱。因立下战功,奉令留戍广州,分驻大东营(今芳草街)、小东营(今越华路小东营)、西营(今光孝路)、竹筒营(今解放北路)四个据点(时称“四卫”)。他们从此定居广州,开宗立户,子孙繁衍,成为有史可考的,最早大批从北方南下的回民,同时也是广州伊斯兰教穆斯林的新来源。其中首领羽士夫,是广州回民羽氏家族的来粤始祖。
在回回军南下当年,怀圣寺得到重修。其后在各驻军营地相继创建了东营寺、南胜寺、濠畔寺。至此,光塔街、南胜里、濠畔街和小北湛家园等地区周围,已形成四个回族穆斯林小聚居区,俗有“四坊”之称。一改唐、宋、元时代穆斯林主要为外国侨民和集中在蕃坊的状况。
明、清时期,各坊穆斯林分别给各坊清真寺和不分坊别的“四坊箱”、“教善箱”献产或献金置产,逐渐形成了广州伊斯兰教的公共经济基础。为便于每年庆祝穆罕默德圣人和圣女花吐玛的诞辰,回民又分别集资置产,建立群英堂、绍圣堂、颂圣堂、康寿堂、顺诚堂、祝圣堂和长顺堂等组织,从经济上保证按时进行纪念活动。清代后期,各清真寺先后出现刊印中阿文宗教典籍,开办经堂教育,兴办慈善公益等事业。
进入民国,广州伊斯兰教各项事业都有所发展。成立了第一个伊斯兰教社团组织--中国回教俱进会粤支部;增建了一间东郊清真寺;在原有经堂教育基础上,办过两间女经堂,1927年,濠畔寺办起一间主要学习阿拉伯语文、人数不多的回文大学;1928年起先后创办了《天方学理》等伊斯兰教期刊四种;南胜、濠畔、东营各寺,先后办起了慎终会等公益组织;部分青年穆斯林创立了广东回教体育会和广州回教青年会等组织。
宗教活动方面,各清真寺分别按时举行每日五时礼拜,每周周五聚礼,每年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两次会礼,以及其他宗教节日纪念活动。每年祝圣纪念活动,由各堂分别举行,俗称做“圣纪”,互相邀请各坊穆斯林参加。每逢古尔邦节,各清真寺都宰牛一至数头,由穆斯林自愿组合,每1~7人合购一头牛,或1人独资购牛一头,会礼完毕,由阿訇操刀屠宰,牛肉由集资人分送亲友。在抗日战争前,每年由“四坊箱”组织一次集体游孤坟活动,到惠州、三水、佛山、泌涌、沙贝、马涌桥等地,为该处的穆斯林无主孤坟诵经,扫墓。
广州沦陷期间,伊斯兰教墓地除先贤古墓外,多被日军破坏,东郊清真寺亦被拆平,穆斯林的宗教活动集中在光塔寺进行,平日五时礼约有几十人参加,主麻日聚礼有百多人,此外还有日军俘来的外籍穆斯林百多人参加礼拜,经堂教育陷于停顿。清真小学被日伪政府接管,穆斯林逃难四方,成立了伪组织“广东回教自治会”。抗日战争胜利后,建立了中国回教协会广州支会,光塔寺、南胜寺、濠畔寺、东营寺的宗教活动恢复正常,出现了安老所,慈幼院两个慈善公益组织。怀圣寺建立了文化部,出版了宗教书刊。
民国期间,先后到伊斯兰教圣地麦加朝觐的,有杨国霖、马瑞庭、熊振宗、马惠泉等人。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平等的政策,伊斯兰教的社会、政治地位显著提高。阿訇和穆斯林,同各界人士一起参予国家和政府重大事项的协商研究,全国和省、市、区各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有阿訇和穆斯林当选;各清真寺的宗教活动照常进行,每年的开斋节和古尔邦节,市政府给予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职工、干部享受公假各一天;历史悠久的怀圣寺和先贤古墓,受到政府的重视,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多次拨款维修;信仰伊斯兰教的各少数民族的特殊生活习俗,包括清真饮食、丧葬等方面,都得到政府的尊重和照顾。如对回民职工、干部按月发给食油补助和伙食补助款,对全市穆斯林每年发放牛肉差价补贴等等。
1956年,具有广泛穆斯林群众基础的广州市伊斯兰教协会(简称广州市伊协)成立。该会对团结全市穆斯林群众,发扬爱国爱教精神,办好教务,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各项方针政策,维护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开展同港、澳、台以及各国穆斯林的友好往来,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8年,全国伊斯兰教界开展民主改革和爱国运动,广州市伊斯兰教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主要有:建立广州市伊斯兰教寺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寺管会),集中管理全市清真寺和各箱堂的房地产和有关寺务。
由于当时到各清真寺过宗教生活的人数不多,为便于管理,故每周聚礼,每年两次会礼等宗教活动,全部集中到怀圣寺举行,把南胜、濠畔两清真寺的空余房地,先后用作支持本市少数民族待业人员组织生产劳动的场地,改善回族穆斯林经济生活。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清真寺受到冲击,宗教生活被迫停止,寺内一些古碑、文物被破坏,不少典籍及其藏版被焚烧,广州伊斯兰教的各种组织活动,全部停止。
1971年5月,因国际交往需要,经政府批准,怀圣寺开始恢复对外开放接待来访外宾。1979年7月,广州伊协及怀圣寺恢复活动,东营寺相继恢复开放,从此广州伊斯兰教的宗教及教务活动,逐步恢复和发展。
1982年,原由政府房管部门代管的清真寺房产,全部退还伊斯兰教协会自行管理。在市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怀圣寺和先贤古墓进行全面修缮、粉饰,面貌一新。
随着广州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发展,到怀圣寺和先贤古墓礼拜和瞻仰的国内外穆斯林,有显著增加,在平时聚礼中,新疆和内地来穗经商旅游的穆斯林,来穗贸易或外事活动的世界各国穆斯林,以及在广州各大专院校留学的各国穆斯林,从80年代初占聚礼人数的少数比例,逐渐发展到后期占聚礼人数的四分之三左右,大大超过本市穆斯林的聚礼人数。
根据记录统计,1979年到怀圣寺参加每周聚礼的人数,每次不满百人;到1990年,每次有300人乃至600人不等,最多一次达1200多人。每年两大节日(古尔邦节和开斋节)到怀圣寺参加会礼和节日活动的人数,1979年每次约1200多人,而1990年多达2400余人。
1983年以后,每周聚礼,都有妇女登上大殿排在最后,一同礼拜,港、澳、台和外国旅穗的穆斯林女宾,亦偶有前来参加聚礼。
建国以来,广州阿訇和穆斯林先后到麦加朝觐的,有沙梦弼阿訇、杨棠阿訇和马逢达等3人。

文献资料来源:1996年8月   摘自《广州宗教志》

作者:李伟云主编

索取号:B929.2/8

本馆校对:黄国伟

查看相关: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