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公园规则”
不过,因为是广州的第一座公园,广州市民对于怎么样爱护它还是有些陌生,甚至有部队开拔进公园进行操练,对公园的损害极大。当时的报纸对第一公园有过这样的描述:“……你试踏足里面,跑到疲倦的时候,也找不到一张座椅,纵使找到一两张,却也没福享受坐的权利呢。因为,这些椅已变成无赖地痞的沙发床,他们老早已肢体横陈地占满了,我们却不敢干涉他们。其余各处树阴下的草地,没有不横七竖八地躺满赤身露体,种种怪相的人。”
针对这样的情况,1923年8月12日,第一公园公布了游览规则,这也是中国的第一个公园规则:
1.园门暂定每晨六点钟开放,十点钟关闭。2.赤体跣足者不得入内。3.游行园内须循正路,不得践踏草地。4.花卉果木不得擅行采摘。5.园中木椅,只可端坐,不得偃卧竖足,致失观瞻。6.儿童游戏,不得掷石角斗。7.食物渣滓,不得弃置地面。8.痰涎鼻涕,不得任意吐抹。9.往来均宜由门口出入,逾垣越闸,当作匪论。10.凡携带犬、马及一切能伤害之物,概不得入。11.所有园中大小各物,均不得擅动。12.每晚摇铃关门,闻声即出,不得逗留。13.入园前游览,须遵守以上规则,违者送警重罚。

文献资料来源:2008年   摘自《没有围墙的博物馆》

作者:赖南池,刘梅主编

索取号:K928.706.51/11

本馆校对:古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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